是事业单位,不是企业
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大队,属于事业单位,不是国企。其大部分人员并不属于事业编制,属于合同工。但有些地方属于事业编制。考进去的就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府专职消防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事业编制,一种是合同制用工。
消防属于行政编制,已经划归应急管理部管理。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消防员退出安置具体办法正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和应急管理部研究制定。
属于国家事业编制。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每年招考的专职消防队员,属于事业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公务员编制。
在编制、安置条件方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编制属于公务员编制。国家专门设立了消防员专项编制,属于公务员编制,但是编制不具体到个人。同时消防员在安置方面实行的是全程退出机制,如果消防员不太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或者因为其他原因,经过组织批准,需要安排退出的,就由组织来统一安排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