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本标准代替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含第1号修改单和第2号修改单)、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部分。
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本标准代替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含第1号修改单和第2号修改单)、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部分。
回答如下:GB19298是中国国家标准中纯净水的标准,其标准要求如下:
1.总溶解固体(TDS)不得超过10mg/L;
2.电导率(25℃)不得超过20μS/cm;
3.硬度不得超过0.5mg/L(以CaCO3计);
4.pH值在5.0~10.0之间;
5.氯离子不得超过0.1mg/L;
6.铜、铅、镉、汞、砷、锌、铬、镍、锰等重金属的含量不得超过0.001mg/L;
7.放射性核素的含量应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
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本标准代替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含第1号修改单和第2号修改单)、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部分。
GB19298是纯净水。涉及纯净水的国家标准有两个: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适用于符合本标准第3章定义的产品。另一个是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本标准中所指的饮用水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律依据:
《食品安全标准 包装饮用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
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