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由大割据走向大一统的重要历程,是中华大地第一次全方位的蜕变与融合、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思想大碰撞的鼎盛时期。
以儒、墨、 道、 法等为代表的诸子百家在这一时期,为了寻求当时社会大变动的前景出路从而授徒立传,正是如此,才形成了那个时代繁荣昌盛的思潮,进而奠定了整个封建时代的思想基础。
在漫长的春秋战国争霸进程中,各国国君为了能够增强综合国力;为了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获得巨大实力,纷纷在各国境内,掀起了不同程度的变法改革,其中最为出众的当属魏国的李悝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等。
虽然这些变法主导人最后得到善终的寥寥无几,但是他们的成就以及对后世的影响直到现在依旧被人传诵至今,历久弥新。
上述变法改革中,李悝变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轰轰烈烈的全国性变法,是国家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过渡,且比著名的商鞅变法早了半个世纪左右。基于此因,笔者就带读者朋友们极为详细的了解李悝变法的细枝末节,寄望笔者与读者共同收获感悟,从而达到共勉之效。
“变法”,相信大部分了解历史的朋友都不会对这个概念陌生,历朝历代都有不同程度的变法案例。李悝变法发生在三家分晋的魏国,也是古代中国第一次变法成功案例。魏国是一个新建的诸侯国,建国之初,国内外都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和挑战。
魏国地处中原腹地,东面是齐国、西面是秦国、南面是楚国、北面是赵国,四国皆是战国时期的强国。想要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中生存下去,确保立足之地的安稳,唯有变法图强,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
魏国的开国君主魏文侯就非常注重突破传统,打破旧有的体制。他曾提出:善于治理国家的君主就在于能够举贤任能,要“任人不任力”,要有一班贤能之人组成管理机构,各司其职,才能治理好国家。
正是在这种理念的引导下,魏文侯“开布衣将相之局”汇聚了大批人才。如任用孔子的弟子子夏为国师,用李悝、翟璜为相;乐羊、吴起为将。而李悝正是魏国富国强兵的关键人物。正是这一班文臣武将的贤能干才,才奠定了魏国的崛起之路。
众所周知,自上而下改革是在国家稳定的前提下实现富国强兵的最好政策,而魏国在魏文侯与李悝的通力合作下,魏国掀起了浩浩荡荡的自下而上的改革,史称李悝变法。
李悝变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名不论先后。首先是军事改革;其次是经济改革;最后是《法经》的制定以及法治观念的推行。
由于战国时期的为官制度是贵族统治,一个地方的官府虽有细分职能,但地方首脑仍旧是最高长官,政治经济一把抓,可以在任上轻松实现自身的抱负。而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李悝于“上地守”的任上开始了军事改革。
战国以前的列国战争在激烈的战场之上,战车绝对是战场之神,属于大杀器。而随着边陲列国如秦国等,与游牧民族常年交手、以及生产力等的提高,导致战场上的战术开始了较大的革新。笨重且自身损耗较大的战车开始走向没落,轻便有效的骑射开始成为先进战术的代表。
而高瞻远瞩的李悝也看到了这点,为了实现“强兵”目标,他开始提倡骑射,并且专门颁布了《习射令》。《 习射令 》 规定:“人之有狐疑之讼者,令之射的,中之者胜,不中者负。”也就是说,在遇到难以分辨的官司、纠纷时,让双方比赛射箭,射中的人就赢,不中者就算输。
政府的政策对于社会影响之大,在现如今依然是社会的重要导向。而在那个民智尚未开化的先秦时期,可想而知其政策的影响力之大。且不论《习射令》对于民主的漠视,但在客观程度上使魏国军事实力大涨确是事实。魏国将士擅骑射在对外战争中尤为突出,以至于魏国在与秦国的战争中获得大胜,可见《习射令》对于魏国军队的影响之大。
魏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魏武卒”是中国古代历史上著名的强军之一,“魏武卒”的强大是建立在其背后的选将、选兵制度。魏国选拔“武卒”要求非常严格。
要求士兵能身穿三层护身的甲,使用具有十二石拉力的弓,背着五十支箭和一根长矛,戴上头 盔,挂着短剑,携带三天的干粮,一天行军一百 里。达到标准的武士免除家里的摇役,赏给好的耕地和住房,以资奖励。这一制度的推行大大增强了魏国士兵的军事素质。
魏国军队的战术、士兵素质、以及魏国这一时期名将遍地,使魏国军队在对外战争中频频获胜。在历史上著名的阴晋之战中,魏国军队以多胜少,用五万魏军打败了五十万秦军。可见李悝变法于魏国军队产生的重要影响。
李悝变法在经济改革方面,其重要内容之一是废沟恤、废除井田制,使魏国在生产关系方面进行根本性的变革。
井田制是奴隶制社会生产力不足的桎梏之一。李悝废沟恤就是废除奴隶制时期盛行的井田制,改变落后的井田制对于魏国生产力的影响。打破井田制的桎梏、解放生产力是李悝变法于经济方面的主要改革之一。
中学课本里有说明商鞅变法的在经济领域的核心——“废井田,开阡陌”。李悝的“废沟恤”与商鞅的“开阡陌”性质相同,都是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是中国社会由奴隶制转向封建制的过度,是生产关系方面第一次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在中国的历史进程中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尽地力、平籴法”是李悝于经济方面改革的又一重点。尽地力,顾名思义,极大程度上的利用土地,使民众在一年中,用有限的土地,通过各项提高生产力的方法,使这片土地生产出更多的粮食,达到富民效果。
尽地力制度之有效施行,是李悝通过制定官方法令,提倡“治田勤谨”、扩大副业范围、增设农官等等措施的体现,对于魏国“富民”政策产生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魏文侯十八年实行的“平籴法”是魏国战略储备政策,也是李悝变法于国民经济方面的又一重大改革措施。李悝认为:“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善为国者,使民毋伤而农益劝。”
李埋认为:买粮食价钱太贵,会使城里一般老百姓负担不起,太贱了则使农民 吃亏。老百姓 吃不起粮食就会四处逃走,农民受到损伤国家就要陷于贫困。所以粮食太贵或太贱,对整个国家只有害处。善于治国的人,既不会损害城里老百姓的利益,又能使农民更勤于耕耘。
“平籴法”是防止“谷贵伤民,谷贱伤农”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维护国家、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其思想后世一直沿用至今,如后来汉朝设立的常平仓和义仓制度,以及现代社会的中央战略储备仓等等,都是“平籴法”后世沿用的体现。
总之李悝变法于经济改革方面取得了重大战果。通过打破落后奴隶制时期的生产制度,有力地促进封建生产关系的形成与发展。其核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国民效率,而魏国也因此收获了“富国强兵”的效果。
李悝变法的另一重要方面是《法经》的制定以及法制观念的推行。
《法经》是李悝于魏文侯十八年著成的,在浩荡的历史进程中,这部集各国法典大成之作、并且在世界上是最早的封建成文法典之一的《法经》早已失传,十分可惜。
《法经》的主要内容有六篇,即《盗法》、《贼法》、《囚法》、《扑法》、《杂法》、《具法》。《法经》的前四篇的《盗法》、《贼法》、《囚法》、《扑法》是正律。
其实《法经》之所以制定,是因为要用《法经》来给李悝变法加上更加合法化的外衣,给旧奴隶制贵族破坏改革加深压力。因为变法的内核是魏国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旧有的奴隶主贵族与新兴的地主阶级有极强的矛盾,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李悝在魏文侯的支持下,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成功是大势所趋,但是旧奴隶主贵族势力依旧很大,在社会各阶层都有着极大的势力,在上层影响统治阶层对于变法的支持力度,在下层则散播谣言,愚弄底层民众,让民众深信旧贵族宣传的“妖魔化改革”,借此来稳固旧贵族的权势。
基于此因,在此举几个李悝在《法经》中对于破坏改革制定的刑法:
在上文的四篇正律中,其主要要阐明的内核是禁止任意杀人,任意杀人者将受到极为严厉的处罚,严重者处死刑。因为在奴隶制社会时期,奴隶主可以任意打杀奴隶而不用接受任何处罚,正律部分主要就是针对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刑不上大夫”。
由于人力是古代社会的重要财富。正律地施行,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使得魏国生产建设有了充足的人力资源,为国家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杂法》中也有着防止奴隶制贵族复辟的法律。如《杂法》中的狡禁和金禁等。
狡禁是指禁止盗窃虎符、官印和禁止议论国家颁布的法令,有违上者皆处死。虎符与官印所代表的军权与政权是国家乃至地方上行下效的具体体现。认令不认人,古已有之。而虎符与官印一旦被企图复辟的奴隶主贵族所盗取,则地方新政将彻底崩毁,不可不防。而以严苛的刑法来威慑,是当时最有效的方式,由此也可见李悝的高瞻远瞩。
金禁是指禁止假借各种名义向官员贿赂;对于接受贿赂的官员要严惩不贷。法令规定:将、相接受贿,杀其左右亲随,予以警示。将相以下官员接受贿赂,官员皆处死。
金禁是李悝为了防止旧贵族奴隶主腐化军队及政府官员的有利措施。改革不易,一旦旧贵族复辟,那便是人头滚滚。管中窥豹,所以李悝一定要保障变法的贯彻落实,并严防死守旧贵族奴隶主的复辟与入侵。
李悝在魏国的变法,是中国变法之始,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场社会大变革的运动,它的出现绝非偶然,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落后的奴隶制被先进的封建制取代的必然结果。
司马迁说: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李悝变法在循序渐进中克服了各方阻力,使得魏国得以稳定施行全方位改革,并且最终使魏国成功的“富国强兵”,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李悝的历史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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