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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趣爱秀 2021-03-02 22:46:26 原文链接:网络

明末清初之际,在胶东地区爆发了一场持续很久的农民起义。起义军的领袖叫于七,所以这场起义被称为于七之乱。

正值武力巅峰的清军,当然不允许起义愈演愈烈。真实的历史鲜有什么怀柔招安,多是高效率的暴力屠杀。所以,清军对于七之乱的手段就是暴力屠杀。

 

于是,清廷派重兵扑灭于七之乱。在胶东地区,大兴连坐族诛。凡是跟起义军有一丁点儿关系的人,直接物理消灭。往往一天之中,就在演武场公开砍死几百人。很多村镇、甚至城市,都遭到了血腥屠戮。据当时故事描述,“碧血满地,白骨撑天”,甚至在大白天都能见到鬼。

这是故事的背景,即于七之乱。

故事的主角叫李化龙,为了躲避清兵的屠杀,于是跑到了山里。到了深夜,他才敢从山里走出来。但还是赶上了正在杀戮行军的清兵,于是躲进了死人堆里。

清军见人就杀,满地都是砍杀倒地的百姓和起义军。等清军杀完人、走光了,李化龙还是不敢起来,继续在死人堆里趴着不动。

 

就在这时候,一个个断胳膊、断腿和断脑袋的尸首,突然立了起来。这就是僵尸啊,集体起立复活了,还不是一个,而是僵尸如林。

其中一个僵尸,脖子被砍断大半、脑袋挂在肩膀上,哀叹着说:咱们可怎么办啊?野狗子就要来了。不仅僵尸复活林立了,而且还有带头说话的,这节奏吓不吓人。

而其他僵尸也参差哀嚎了起来:怎么办啊?

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

然后,如林立起的僵尸们,突然又倒在了地上,不动了,四周静得可怕。

估计李化龙都吓傻了,于是趁这个档口,准备赶紧溜之大吉。但是,已经晚了。僵尸们念叨的野狗子已经来了。

 

不远处,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出现了,挨个扒弄这些尸首,然后伏下身、吸食人脑。李化龙是真心不敢看了,于是又爬到死人堆里,不敢出声。

但,怪物野狗子还是到了李化龙跟前,拨开李化龙的肩膀,想要啃噬他的脑子。李化龙吓得不敢看,只能把脑袋往死尸堆里猛扎。

但,野狗子锲而不舍,把周边尸体都推开了,就认准李化龙的脑袋了。

推开尸体后,李化龙的脑袋终于露了出来,野狗子准备饕餮一番。

期间,李化龙已经吓得手足无措了,双手四处摸索,在腰间处摸到了一块碗口大的石头。

就在野狗子张口欲食之时,李化龙爆发了最后的求生本能,突然一跃而起、大喝一声,然后手起石落,砸中了野狗子的血盆大口。

野狗子哀嚎一声,撒腿就跑了,血吐了一地。李化龙大着胆子查看满地的血迹,从中捡到了两颗四寸长的獠牙。拿着两颗獠牙回到乡里,给乡人们看,但所有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身上的东西。

 

蒲松龄用浪漫主义的手法描写狐仙鬼怪,于是处处风月无边。但这一篇《野狗》就真得没有风月,而只有恐怖了。

清兵杀人盈野,恐怖;僵尸林立复活,更恐怖;野狗子吸人脑髓,恐怖到了极限。所以,整部《聊斋志异》中,当属这篇的恐怖指数最高。

而且,在当时人读来,可能更感恐怖。因为蒲松龄的老家,就是于七之乱的活动之地。而于七之乱的时候,蒲松龄也就八九岁。所以,清兵杀人、四处鬼火,当地百姓心有余悸,成了他们抹不去的民间记忆。

故事总要隐喻一些东西,即便是荒诞的故事,我们也会强加某种隐喻。其实,我们可以认为故事的隐喻就是:屠人性命的清兵,与食人脑髓的野狗,是一样的恐怖。而在这种恐怖之中,再会浪漫手法的蒲松龄也幻化不出风月无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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