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振宁这遗产分的没毛病啊,妻子翁帆获得了一座别墅的使用权,杨振宁与前妻子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将获得现金资产。翁帆获得的是北京某高校专门给杨振宁建造的一座三层小别墅,并位于该高校附近,属于稀缺的高价值房产,但是这座别墅杨振宁只有居住权,产权还是归大学所有。
把现金资产分给自己的前妻和孩子这是非常对的,而对于他的现任妻子翁帆 ,俩人婚后无子,翁帆陪伴了他这么多年,现在能得到一栋别墅的使用权不也算劳有所得了吗?我们不管翁帆当初是抱着怎样的心态嫁给杨振宁,但现在至少说明杨振宁没有亏待她吧,给了她一栋北京的学区别墅,即便是使用权这不也是一笔财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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