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记者 俞巍勇)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加速,老百姓们得精神娱乐生活也得到了日益丰富。而较之普通人,一些明星的家庭纠纷案件因自身知名度而引人注目,但公众若专注于此,谈何从文艺作品中获得享受、提高素养?充其量只是“脑残粉”罢了。他们就喜欢看明星的家长里短,就喜欢看明星秀恩爱,对于明星的主业关注倒在其次。
于是,在人气关注决定明星知名度的思维下,对一些演艺行业的从业者而言,自身职业素质和才能不再是追求的第一位,“有名气”变得比什么都重要。为了“名”,一些艺人可以穿得很少或者刻意裸露,可以把个人隐私拿出来宣扬,可以把情感纠纷拿出来展示,可以把家庭矛盾拿出来炒作。
甚至有些艺人选择了恶俗炒作,提供自身所有的一切作为娱乐生产资料,似乎在他们看来,只要热度上去了,作品的质量又算得了什么呢?
其实,情感纠纷、离婚案件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民政部公布的《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中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84.1万对,家庭纠纷案件保持高位运行,离婚官司占多数。而如果是明星的离婚出轨家务事,就会引起民众无聊的关注。
民众人性包含猎奇心理,为了提升人气而迎合大众的恶俗炒作如同特意包装定制的产品,指向明确地戳中这部分心态。这些人尝到了甜头,变本加厉地爆出恶俗新闻以获得名利,那些羡慕的人又纷纷效仿之。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明星恶俗新闻似乎成为娱乐圈的“常态”,花边新闻总是比作品的消息多。
回头细数,一会王宝强马蓉劈腿离婚霸屏,一会林丹出轨位列微博热搜第一,一会陈郝被黑。。。就像著名演员李雪健在某次采访中所说:“文艺圈没了,都成了娱乐圈,出个坏事就上头条,那么多好事怎么不上?”
其实只要不犯法,一般艺人只要专业过硬,私生活之类的那是他们的个人的事情,和他们事业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是专业真的过硬,娱乐大众是他们的工作,但作为明星也没有义务拿自己的隐私生活来娱乐大家。说起来德艺双馨毕竟是少数,在德艺里二选一的话,作为普通观众或者听众,我们就看看他们的电影听听他们的歌,欣赏下他们的工作形象好了。否则就算他是再五好青年,演戏辣眼睛,唱歌辣耳朵,又有什么用呢?
恶俗炒作的伤害是双向的,既伤害社会公众,也伤害其他演艺事业从业者。恶俗炒作所带来的高度关注对兢兢业业、致力于提高自身职业素质的艺人是不公平的,甚至对文艺形成了一种整体矮化,“贵圈真乱”几乎成为一种社会判断。
较之普通人,一些明星的家庭纠纷案件因自身知名度而引人注目,但公众若专注于此,谈何从文艺作品中获得享受、提高素养,充其量只是“脑残粉”罢了。
要知道,知名度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现实中,有的人凭借恶俗炒作变得“红”,只要有爆点,不说红得长长久久,至少变得广为人知是不成问题的。明星炒作亦当知耻,恶俗之风必须刹住。无论何时,无论何种职业,都应靠实力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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