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遇害一事,这几天吵得沸沸扬扬,一段视频专访更使得刘鑫和她的家庭遭遇口诛笔伐。老实说,对于目前各方报道,我仍然存疑,但可以确认的基本事实是:在江歌遇害后,刘鑫并未参与江歌的后事,刘鑫一家也与江歌母亲断了联系。我也看了看刘鑫的微博,除了“混沌(理应是馄饨)”、“透漏(应为透露)”这种低级错别字之外,都是各种辩护。
我想,这就够了吧?
刘鑫当然不用为江歌的死承担法律责任,她也当然有自私的权利,她更有无法面对创伤的权利。但是,她并没有免除被批评的权利。
我知道,一个人在遭遇非常恐怖的事情后,也许会有一段漫长的恐惧期,因为无法面对而选择逃避。但从事件之后的发展来看(刘鑫的朋友圈更新,生活改变等),她显然暴露了自私的一面。何况,即使她不懂事,即使她真的无法面对创伤,她的父母呢?这个家庭面对悲剧所采取的种种态度,其实并不符合我们对人性的基本要求。当然,这种自私不等于犯罪,道德有亏也不等于一定要忏悔,但既然这样做了,就得接受让许多人感觉不舒服的现实。
我身边的一些朋友,这次选择抨击刘鑫遭遇的网络暴力,我对此有不同看法。喊打喊杀的网络暴力当然可恶,但过于冷静地鄙视喊打喊杀,鄙视口诛笔伐,同样挺讨人厌。一面倒的舆论环境当然值得商榷,但将自己不同意的一面倒定义为暴力狂欢,其实也是一种傲娇的鸡贼。不能因为要为刘鑫自私的权利辩护,就将所有人打入群氓范畴。
因为,除了那些鼓吹极端暴力的键盘侠之外,还有民众的朴素认知。比如善良主妇在做完晚饭后刷刷手机,感慨一句“刘鑫太自私了”,比如在校大学生课间看到新闻,气愤地说“绝不能交刘鑫这样的朋友”,这些都是人的朴素认知。
冷静客观地与朴素认知划清界限,固然显得很高端,但这样真的好吗?
外面的风好大的说说 形容刮风很大幽默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