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一则关于书法家协会的新闻《10多名落马官员被中国书法家协会开除或暂停会籍 》被各大新闻网站转发。缘于《中国青年报》的这则新闻说:3月28日,中国书法家协会发布公告,开除6 名违法犯罪、损害协会声誉的会员会籍,对12名涉嫌违法犯罪被调查者暂停会籍。被开除者当中至 少有3名官员,其中两名原省部级官员分别在2010年和2007年被判处死缓。被暂停会籍者全部为官 员,而且不乏近两年刚落马的高官。中国书法家协会行书委员会委员遆高亮认为,若干年前已被判刑的官员至今才被书协开除,“有点晚了”。
看完这则新闻,有些许的不解和迷惑。这些人当初是怎么加入的中国书法家协会?为什么现在开除了,却又表示“有点晚了”?那么,是不是官员落马当天就应该立即开除?按照这样的逻辑往回演绎,是不是意味着,如果这些官员不落马或者不触犯法律,就不会被开除,还可以堂而皇之地在某某协会做主席或者副主席?如此这般地想下去,不觉脊梁骨里冒出一股寒意来。连书法家协会都如此现实?
难道真应了那句“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的俗语?还是这些官员的书法作品本就一文不值,无甚艺术可讲。不然,只能说明,中国书法家协会吸纳会员的标准不是靠的作品本身,不是靠的书法本身的艺术成就,而主要的是依据一个人的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你有社会资源,你有话语权,而不论你书法写的如何,则都可以入会。一旦你失势了,没有什么社会价值了,则连开除都应该尽快!不能“有点晚了”。书法本身在这样的事件中几乎完全退场了!那书法家协会又到底是做什么的
呢?
按照我对字面的理解,书法家协会就是所有书法爱好者,或者说在书法艺术方面有一定造诣的的书法家的团体组织,而无关乎一个人的政治身份和社会角色。然而,通过上述的新闻,我遗憾地发现书法本身似乎已经在书法家协会退场了,书法家协会已经不是书法者的协会了。中国以前有个大贪官大卖国贼叫秦桧,死后遭万人唾弃。但没有人否认他在书法发面的造诣。
然今天似乎不同了,在位时价值连城,一旦犯事,则狗屁不是了。对那些被开除出书协的落马官员,“遆高亮表示大部分不认识,不太了解他们的作品。他曾粗略看过几位的书法,感觉“不咋样”,比如陈绍基的作品就比较一般。”而生前为广东省政协原主席的陈绍基,曾经是广东省书法家协会的主席。一个书法作品“不咋样”的人竟然当上了一个省的书法协会主席?可见这些协会吸纳会员依据的是什么标准。
由此联想到中国其它的各类协会,譬如中国作家协会。2006年5月22日北京高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成立,《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与《圈里圈外》57个段落雷同,七八个主要情节雷同,数十个句子一模一样,连标点都没变。但郭敬明大言不惭,拒不承认。这不,这几年在各类综艺节目中还是相当地火。像《中国好男儿》、《最强大脑》等,都少不了他的身影。
还有一个身为河北小说艺委会副主任、河北作家协会理事、承德市作家协会主席的刘英大作家,其由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草叶上晶莹的露珠》一书,全书49篇散文随笔,47篇是抄袭的或者把原作掐头去尾,或者两篇作品拼凑成一篇作品。所有的作品与中国作家遥远的剽窃方式如出一辙,那就是——重新命名。抄袭的作者多达47位,有著名作家林清玄、林语堂等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也有不知名的网友的作品。丑行败露后,此人还在为自己寻找借口,至今未见有关部门对此作出处理,剽窃数量之多,涉及作者面之广,实为罕见!还有一个河南省作协原主席张宇,其小说《蚂蚁》完全剽窃了夏泊的长篇小说《离散的音符》,甚至有的整页一字不差。
其它各类协会的奇葩之事就不一一列举了。按说,对于常人来说,这些高雅的艺术协会都是一种神圣的符号,是不容亵渎的。然而,相反,偏偏身居象牙塔里的人厚颜无耻,自己砸了自己的招牌,自己打了自己的脸。还老子天下第一,照样趾高气昂的横走江湖。堂上的人尚且如此,那入得了堂的又能怎样呢?还不是要依靠“门外功夫”吗!
浮花浪蕊逐世秽,何来一夕明月照碧池?(文/阅读时间作者·竹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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