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章”是“签字并盖章”的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七条指出: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签章”,按照其性质可分为法人单位的签章和自然人的签章:
法人单位签章:一般公文只是在文末的单位名称上加盖法人章(公章);部分涉及法定代表人责任的公文,除有单位名称和公章外,还要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私人印章。
自然人签章,在文档的姓名栏签名并加盖当事人的私人印章。
“签”与“章”相结合,是由于现代印章采用电脑雕刻,印章作假的几率也随之加大,单一的加盖印章已流于形式,故往往与签字结合使用。
随着现代指纹分析能力的提高,一些重要的合同除了签字盖章外,还要盖手印,这时的“签章”就包含了“签字”,“盖章”和“按手印”几个内容。
随着时代的进步,电子签字也逐步进入了社会生活之中。
喜欢一个人,恋上一座城
那个少年,我很抱歉
真爱,如空谷幽兰,如诗如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