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按照川人社办发〔2021〕63号文件精神, 我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630元/月,下限为3416元/月,全市个体参保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的应缴金额标准如下。
三、缴费方式
(一)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下相关应用功能直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相关功能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签订代扣协议。
喜欢一个人,恋上一座城
那个少年,我很抱歉
真爱,如空谷幽兰,如诗如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