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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特大爆炸案最终处理结果是什么?

趣爱秀 2023-11-17 06:08:40 原文链接:网络

天津特大爆炸案最终处理结果是什么?

1.天津港爆炸调查报告公布,建议处分5名省部级官员: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天津副市长孙文魁,天津副市长何树山,交通部副部长何建中,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鲁培军。

2.国务院批复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致165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

3.宗国英,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到位,未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督促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孙文魁,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贯彻落实国家港口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分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力,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存在的严重失职渎职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5.何树山,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不到位,组织、指导、督促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到位,对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6.何建中,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分管水运、交通公安等工作。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督促检查不到位,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工作和天津港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7.鲁培军,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分管监管司等。指导督促分管部门组织实施海关监管场所规章制度不到位,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天津海关监管场所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天津听到巨响是怎么回事?

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天津滨海新区第五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的一处集装箱码头发生爆炸,发生爆炸的是集装箱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现场火光冲天,在强烈爆炸声后,高数十米的灰白色蘑菇云瞬间腾起。随后爆炸点上空被火光染红,现场附近火焰四溅。


第一次爆炸发生在8月12日23时34分6秒,近震震级ML约2.3级,相当于3吨TNT;第二次爆炸发生在30秒钟后,近震震级ML约2.9级,相当于21吨TNT。


发生爆炸意外,一时间火光冲天,发出强烈的爆炸巨响,高达数十米的灰白色蘑菇云瞬间腾起,整个天空被火光染红,现场附近火焰四溅,冲击波震碎附近民宅大楼玻璃,造成165人死亡、8人失踪、798人受伤!

天津港8.12大爆炸是什么引爆的?

主要是仓库中的化学危险品爆炸引起的。 经调查组查明,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最终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天津河东上空两声巨响是什么原因?

1. 这两声巨响可能是爆炸声,原因是天津河东地区有火灾或爆炸事故。
此前类似的事故引发过多次爆炸声。
2. 在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爆炸,造成了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此后天津市政府对该区域进行了清理整治,但仍可能存在危险因素。
所以,患灾心理作为健康心理的一部分,在听到爆炸声的时候,我们应该避免恐慌和过度担心,并通过正确渠道获取有关当地安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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