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开始于北宋而兴起于南宋。
解释: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变化:缠足开始于北宋而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女人裹脚不是从清代开始的,一直上推,大约产生于五代或宋初。反正,唐朝人不裹脚。裹脚之风兴盛于明清。宋朝时只有高贵女人才裹脚,普通妇女是不裹的。
正式废除的时间是:
1912年3月13日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布命令通饬全国劝禁缠足,不缠足运动更加轰轰烈烈地在全国展开。 至此,“缠足”在法令上得到禁止,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
北宋后期开始。兴起于南宋时期,但也有说法是缠足从夏禹、商,春秋战国就有。
裹脚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目的是限制女性的劳动能力,同时让女子体现出她们阴柔的一面。
清朝建立后,由于是少数民族,没有裹脚习惯,也深知缠足之恶,故严禁缠足,但始终收效甚微。到康熙中期后,也就不再严禁,不了了之了。不过,清廷严禁旗人女子缠足。
但随着满洲贵族和旗人逐渐沾染汉文化,裹脚风俗不可避免地在他们中间兴起,一些旗人家庭的女性也开始选择缠足。尤其是一些曾在江南地区多年为官或居住的满洲亲贵、旗人和包衣等,受到的汉化影响更深。比如《红楼梦》里,尤二姐似乎就是小脚,也正是因为她小脚,所以也得到了贾琏和贾家一些家人的认可,可见此时旗人可能也开始逐渐认同女性裹脚。而且,随着清中期以后,汉化逐渐深入到边疆地区,一些其他少数民族也开始裹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