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被联合国定义为“自愿进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名利的活动者”,具体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获取报酬,奉献个人时间和行动的人。
志愿者也叫义工、义务工作者或志工。他们致力于免费、无偿地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志愿工作是指一种具有组织性的助人及基于社会公益责任的参与行为,其发展可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福利主义抬头导致各国政府支出崩塌,发展义务工作以解决社会上不胜负荷的需求。
志愿服务精神指的是:奉献、互助、友爱、进步。有爱心,乐奉献,有求回报。
含义是:自愿做公益,无私奉献
精神是:默默奉献、不追求名利、传递正能量,构建和谐社会
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
志愿者精神意指一种互助、不求回报的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无私奉献、不求回报”。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无偿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志愿者精神意指一种互助、不求回报的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无私奉献、不求回报”。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无偿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前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2001国际志愿者年”启动仪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这句话指出了志愿精神的本质,表达了人们对志愿服务的由衷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