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我找到了你们悬赏的一辆越野车,能抓人吗?”10月9日,北京房山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举报电话,称找到第八期悬赏公告中一名“被悬赏人”王绍军名下的车辆。在核实了车辆基本信息后,执行法官随即出发赶往现场,北京青年报记者跟随一同前往。
“你看那辆车像不像?”15时30分许,法官来到位于南六环的良常路附近,路边大柳树下的一辆用黑布遮挡号牌的白色轿车(福特探险者),引起了法官张玉敬的注意。当她揭下黑布时,又看到了“京KAJ515”这串熟悉的数字,“就是它!”
张法官介绍,2017年10月1日,白色福特车车主王绍君和田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王以每年4.5万元价格承租田某位于良乡的15亩土地。每年10月1日缴清当年租金。如王绍君违约,田某有权解除租赁关系。
协议达成后,王绍君交付了第一年的租金,并表示要在土地上建设相关地上物,要以每块0.2元价格从田某处购买水泥砖。
可让田某没想到的是,第一年后,王绍君再也没有交过租金,也没有给付水泥砖的货款。在多次协商后,王绍君也只是在2010年1月份写下了一份欠条,写明拖欠田某15.2万余元货款。田某无奈之下只好将昔日生意伙伴告上法庭,索要15.2万元货款及13.5万元租金。
法院认为,即使是口头协议,也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达,在支持了田某的诉求后,王绍君至今仍未履行判决,未履行标的25.2万余元。房山法院遂发布悬赏公告,按照执行财产15%进行悬赏,最高金额达3.78万元,征集被执行人的隐匿财产线索或执行线索,其中就包括这辆号牌为京KAJ515的白色福特探险者轿车。
而今天法官查扣该车时,并未能联系上王绍军,“估计是提前察觉到线索举报人盯上了他的车,跑了。”法官推测道。
随后,张法官通过车上摆放着的数据线,纸巾等日用品和布满烟灰的烟灰缸判断,这辆车一直是被人使用着的,而副驾驶座位上放置的一份“民事起诉书”显示,被告正是王绍军本人。
法官无奈只能叫来拖车。过程中,有部分村民前来围观。当听闻法官问起王绍军的名字时,村民都表示听说过“王总”的大名,“是不是住邢家坞?今年快60了?”其中还一位刘先生还表示,自己曾帮别人找王绍军讨过帐。
据附近老一辈的村民介绍,王绍军早些年办过鸽厂,在十里八村挺出名。后来还做过一阵子运输建筑材料的买卖,但听说因为经营不善欠了别人很多钱。现场,有的村民听说查扣王绍军的车特意来围观。
“他肯定有钱,就是不愿意还。”一位村民透露,王绍军原来居住的邢家坞拆迁,王绍军拿了不少的补偿款,之后就连忙搬走,借给他钱的人自从那以后就再也找不到他了。
16时05分,法官多次尝试拨通王绍军在车上留下的挪车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于是指挥拖车,将这辆白色福特轿车拖回停车场等待下一步处理。
市民若有王绍军名下隐匿财产线索或执行线索,可拨打010-80381505进行举报咨询,或关注“北京房山法院执行局微信公众号”-执行公开-举报入口进行举报。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工作时间为8:30至11:30,13:30至17:00。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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