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封爵虽仍分为宗室和异姓两类,但具体爵称有较大变动。
宗室男性爵位
亲王:皇嫡长子立为太子,皇帝诸子年十岁立为亲王,有封地,故又称藩王,亲王的正式名称为王,其封地称国,王玺称“某国之宝”,二十岁就藩.
郡王:亲王嫡长子年十岁立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 亲王诸子年十岁,则封为郡王;
镇国将军:郡王嫡长子为郡王长子;嫡长孙则授长孙;郡王诸子则授镇国将军;
辅国将军:镇国将军长子袭位镇国将军,诸子为辅国将军;
奉国将军;辅国将军长子袭位辅国将军,诸子为奉国将军;
镇国中尉;奉国将军长子袭位奉国将军,诸子为镇国中尉;
辅国中尉;镇国中尉长子袭位镇国中尉,诸子为辅国中尉;
奉国中尉,辅国中尉长子袭位辅国中尉,诸子为奉国中尉
所有爵位世袭,永远有别于齐民。
自亲王以下,不再食租税而领取岁支禄米。
亲王封号一个字,如周王,燕王等。一般在亲王死后由皇帝赐予谥号,称呼时采用封号加谥号假王的方法:如朱樉,封秦王,谥号愍,习惯上称为秦愍王。
郡王封号为两个字,如靖江王,宁靖王等。
洪武二十八年,重定岁支禄米数额,
亲王 一万石,
郡王 二千石,
镇国将军一千石,
辅国将军八百石,
奉国将军六百石,
镇国中尉四百石,
辅国中尉三百石,
奉国中尉二百石。
此外,国家还为宗室修建宫邸、坟墓,提供随从官员、仆役以及其他待遇。
明初,宗室封爵中亲王名高位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洪武年间,朱元璋授予亲王以兵权。特别是分封在北方沿边的藩王,不仅拥有直属的护卫军,还经常统率大军出征,称为塞王。其中的燕王朱棣,在朱元璋死后不久,发动靖难之役,夺取皇位。朱棣即位后,逐步解除藩王兵权,加强对宗室的限制和监视,从而形成了“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局面。
明中期,宗室受封人数不断增加,禄米成为明政府的沉重负担。藩王也竞相非法占田,少者几千顷,多者数万顷,减少了明政府的赋税收入,激化了社会矛盾。万历以后,为解决这些矛盾,朝廷被迫开放宗室出仕的禁令,允许镇国将军以下参加科举考试,以期宗室自养,而不再寄生食禄,但收效甚微。
朱元璋二十六个儿子除了二十六子早夭外,其余皆封亲王:
朱标,长子,懿文太子(孝慈高皇后出) (实为李淑妃出,博主注)
朱樉,次子,秦愍王(孝慈高皇后出) (实为李淑妃出,博主注)
朱棡,三子,晋恭王(孝慈高皇后出) (实为李淑妃出,博主注)
朱棣,四子,明成祖(硕妃出,但自称孝慈高皇后出)
朱橚,五子,周定王(孝慈高皇后出) (实为硕妃出,与朱棣同母,博主注)
朱桢,六子,楚昭王(胡充妃出)
朱榑(1364年-1428年),七子,齐王(永乐朝废为庶人)(达定妃出)
朱梓(1369年-1390年),八子,潭王(洪武朝自 焚死)(达定妃出)
朱杞,九子,赵王(幼殇)
朱檀,十子,鲁荒王(郭宁妃出)
朱椿(1371年-1423年),十一子,蜀献王(郭惠妃出)
朱柏(1371年-1399年),十二子,湘献王(胡顺妃出) (自焚死,博主注)
朱桂(1374年-1446年),十三子,代简王(郭惠妃出)
朱柍,十四子,肃庄王(郜氏出)
朱植,十五子,辽简王(韩妃出)
朱栴,十六子,庆靖王(余妃出)
朱权,十七子,宁献王(杨妃出)
朱楩,十八子,岷庄王(周妃出)
朱橞,十九子,谷王(永乐朝废为庶人)(郭惠妃出)
朱松,二十子,韩宪王(周妃出)
朱模,二十一子,沈简王(赵贵妃出)
朱楹,二十二子,安惠王
朱桱,二十三子,唐定王(李贤妃出)
朱栋,二十四子,郢靖王(刘惠妃出)
朱㰘,二十五子,伊历王(葛丽妃出)
朱楠,二十六子。
宗室女性爵位
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册,禄二千石,婿曰驸马都尉。
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郡主禄八百石,余递减有差。
朱元璋女儿被封为公主列表:
临安公主,1376年下嫁韩国公李善长子李祺(-1403年),1421年卒。
宁国公主,母孝慈高皇后,1378年下嫁汝南侯梅思祖从子梅殷(淮安总兵官),1434年卒。
崇宁公主,1384年下嫁牛城,未几薨。
安庆公主,母孝慈高皇后,1381年下嫁欧阳伦。
汝宁公主,1382年下嫁吉安侯陆仲亨子陆贤。
怀庆公主,母成穆贵妃孙氏,1382年下嫁永春侯王宁,子王贞亮。
大名公主,1382年下嫁滦城侯李坚,1426年卒,子李庄。
福清公主,母安妃郑氏,1385年下嫁凤翔侯张龙子张麟。麟未嗣侯卒。永乐十五年(1417年)卒。
寿春公主,洪武十九年(1386年)下嫁颖国公傅友德子傅忠,1388年卒。
十公主,早薨。
南康公主,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下嫁东川侯胡海子胡观(自 缢死),1438年卒。
永嘉公主,母惠妃郭氏,洪武二十二(1389年)年下嫁武定侯郭英子郭镇,1455年卒。
十三公主,早薨。
含山公主,母高丽妃韩氏,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下嫁尹清(掌后府都督事),1462年卒,寿82岁。
汝阳公主,母惠妃郭氏,洪武二十七年(1392年)下嫁谢达(前府都督佥事)。
宝庆公主,太祖最幼女(父崩时,年3岁),1413年下嫁赵辉(南京都督),1433年卒。
福成公主,父南昌王(朱兴隆),母王氏,嫁王克恭。王克恭曾任福建行省参政,后改福州卫指挥使。
庆阳公主,蒙城王(仁祖朱世珍弟寿春王之子)女,嫁黄琛(淮安卫指挥使)。
异姓爵位
明初一循元代旧制。洪武三年(1370),定封爵之制,分公、侯、伯三等,罢子、男不置。有明一代,受公、侯、伯爵者除功臣、外戚外,还有宦官子弟与少数民族首领。
受封而领铁券者,为世袭封爵,否则为流爵。袭封则还其诰券,核定世流降除之等。爵位世袭,或降等以袭,如封侯而世袭伯。
公、侯、伯封号分四等:
佐太祖定天下者,曰开国辅运推诚;从成祖起兵,曰奉天靖难推诚;余曰奉天翊运推诚和奉天翊卫推诚。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岁禄以功为差。
洪武初规定:
公 五千石至二千五百石,
一等开国辅运推诚,
二等奉天靖难推诚,
三等奉天翊运推诚,
四等奉天翊卫推诚,
侯 千五百石至千石,
一等开国辅运推诚,
二等奉天靖难推诚,
三等奉天翊运推诚,
四等奉天翊卫推诚,
伯 千石至七百石。
一等开国辅运推诚,
二等奉天靖难推诚,
三等奉天翊运推诚,
四等奉天翊卫推诚,
但有的伯仅当侯爵俸禄的三分之一或六分之一。洪武十年后,伯之禄与侯等;至永乐初,规定伯之禄居侯之下,正一品之上,其阶勋皆与侯等,而伯爵益重。公侯伯入则可掌参五府总六军,出则可领将军印为大帅督,辖漕纲,但不得预九卿事。
番外
明朝初年功臣有死后被追封为郡王,如魏国公徐达洪武三年十一月丙申大封功臣,进封奉天开国推诚宣力武臣魏国公,禄五千石,世袭。十八年二月己未卒。追封中山王,谥武宁。
明朝后期也有功臣因勤王有功被封郡王,如延平王郑成功。
对于朝贡国,一律封为郡王,如朝鲜王,越南王,日本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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