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说,我并不记得你在我心里,有多少个年头,是六年亦或七年,还是更久。
我也早已无从分辨,那些年的情愫是喜欢还是不甘心,我真的快要想不起你的模样了,因为四年多未曾谋面。
那时候我是个疯女孩,不修边幅,不会浅浅地笑,爱开玩笑,又倔强又逞强,现在想来,那时候的你眼中自是没有我的身影。
粗糙,是我对那时候的自己的评价,我一度认为自己是不值得被爱的。你没有白衬衫,没有修长的手指,没有清晰的锁骨,我唯一可以记得的是你眼中的光芒万丈,明亮万分。
深深地悄悄地喜欢你,别无他求,只希望你开心。
那时候的我,被自己如此隐忍的感情所感动,不能自拔。高中快毕业时,心急如焚,不能等。
我写了情书去表白,你拒绝了我,意料之中,那时候的我那么糟糕。
可是,我有着莫名的骄傲,我说我值得你等。你说最好的结果是相忘于江湖。
我在很多年后才明白,喜欢是一个人的事情,不需要别人同意,也不由自己结束,很多事情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我感激你直接明确的拒绝。
并不是说我现在还放不下你,江湖之大,我们各有各的人生,再无交集,一点都不可惜,也不遗憾。
我唯一不能忘记的是,我说我值得你等,我说了谎,我把自己弄到了很狼狈的境界。曾经那么骄傲,如今埋在心里不让人知道
喜欢一个人,恋上一座城
那个少年,我很抱歉
真爱,如空谷幽兰,如诗如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