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韩非、李斯。
法家,诸子百家之一,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前期法家战国初期、中期的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是李悝与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他们多是当时领导各国变法改革的政治家,在他们的运筹帷幄之下各国之间争斗纷争不断,他们更为关心推行“法治”的实践问题,故他们的思想具有强烈的实践色彩。
法家的代表人物是管仲、商鞅、李悝、慎到、申不害、韩非等人。
韩非子之前,法家分三派。
一派以慎到为首,主张在政治与治国方术之中,“势”,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
一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政治权术。
一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法律与规章制度。
韩非子集合三派法家学说,认为“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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