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务辅助人员,指的是辅警,有别于协警。辅警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有一定的执法权。
辅警主要来源于本地市民,部分来自有志于警务工作的外来人口。辅警分两种管理:一种是义务辅警,是市民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另一种是半专业的辅警,采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辅警成为一种新的职业。
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
从法理上讲,协警拥有的只是权利而非权力,此权利与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没有差别。
在执法权限的规定上,协警制度并没有突破联防队(工纠队)的规定。
喜欢一个人,恋上一座城
那个少年,我很抱歉
真爱,如空谷幽兰,如诗如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