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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著名的七个变态连环杀手

趣爱秀 2017-08-17 21:14:56 原文链接:网络

NO.1:Edward ‘Ed’ GEIN(艾德?盖恩)

Edward ‘Ed’ GEIN(艾德?盖恩)

别名:普兰费德屠夫、疯狂屠夫、普兰费德食尸鬼、德州电锯杀人魔

出生:1906年8月27日

死亡:1984年7月26日,死于美国梦多塔州立精神病院(Mendota State Hospital)

疯狂行径:盗墓、披人皮、连续杀人、食人肉、恋尸癖、虐待狂

犯案时间:1954~1957

犯案区域:威斯康辛州普兰费德市(Plainfield, Wisconsin)

受害人数:被证实的有两位。玛莉?霍根(Mary Horden),死于1954年12月8号。柏妮斯?沃登(Bernice Worden),死于1957年11月6日。

酗酒的父亲乔治、绝对强势且性格扭曲的母亲奥古??丝塔、个性温和的哥哥亨瑞,以及艾德,这样一个不正常的家庭组合,就是艾德长大的家庭。撑起家计的奥古丝塔迷信宗教且怪异,对两兄弟的教育极端严厉,两兄弟的生活圈也是极端封闭。相较于绝对相信妈妈的艾德,哥哥亨瑞比较理解这是不正常的教育方式,因而经常反抗母亲。

对于艾德而言,亨瑞是个正直而坚强的知己──可惜在爸爸去世后四年亨瑞也跟着去世,而母亲在艾德三十九岁时也两次中风而过世。一百九十英亩的土地于是只剩下艾德一人生活,对妈妈感到不舍的艾德并未将遗体下葬,而选择将尸体连同母亲的房间一起封锁起来。艾德在母亲的洗脑教育下没有和异性接触的机会,但他私底下早就对“人体工学“产生莫大狂热和好奇,除了透过书籍了解以外,他还对纳粹的人体实验感到惊艳,在越来越不能满足书本以及想要变性的欲望下,艾德开始了自己的实验。

将近十年的期间里,他透过报上有人去世的消息挖开了至少四十座的坟墓,取走尸体或一部分的器官做成“日常用品“、或是食用。他最惊人的细工表现在一件“女皮外衣“上,并透过穿上人皮满足想变性的欲望。而越来越想获得活尸的念头促使他在1954年犯下第一起杀人案。

虽然艾德一度被列为嫌犯,但终究因为证据不足而未逮捕,直到他犯下第二起案子之前,没有人确切知道艾德究竟夺走多少人命──他房里的种种生活用品已经无法辨认是由挖坟或杀人而来。1957年,副警长法兰克的母亲莫名失踪,因为这起案件和三年前太过相似,警方经过总总分析后来到艾德的农场,艾德虽然并未第一时间表现异常,不过却在警方要求他回警局时脱口而出“如果是有关那个五金店的命案,我可是什么都不知道喔!“(蠢),而警方在立刻逮捕他之后由房里搜出大量尸块与人体加工物。我想封闭的环境应该是艾德对人产生绝对好奇心的原因吧。

在母亲有点洁癖的思想下,既然他天??生应有的各种人类本能遭受压抑(尤其和异性的交往方面),也难怪最后会扭曲成对人体的疯狂迷恋?而且在那么大的土地中只有一个人生活,这样孤绝的环境也的确是滋生犯罪的好地方……根本不会有人注意。

我在想如果离奇死亡的哥哥亨瑞还在,或许艾德有办法藉由正常管道排解不正常的念头,但既然没有能克制他的人了,他的变态会爆发出来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他的变态用在正确方向的话,或许他会是很杰出的医学研究者也不一定?

该事件改编的相关电影:

惊魂记 (Psycho)

德州电锯杀人狂(The Texas Chainsaw Massacre)

沉默的羔羊 (The Silence of the Lambs)

盗尸杀人狂 (ED GEIN)

NO.2:Albert Fish(亚伯特?费雪)

Albert Fish(亚伯特?费雪)

别名:发狂的月光杀手、Wysteria狼人、布鲁克林吸血鬼、灰暗鬼影

出生:1870年5月19日

死亡:1936年1月16日,死于美国监狱里的电椅。

疯狂行径:恋童癖、连续杀人、虐杀再分尸、专爱吃孩童肉、自虐狂

犯案时间:1910~1934

犯案区域:纽约还有美国四处各地

受害人数:至少15名小孩死于他手,性侵至少100至300名孩童。

费雪是最老才被逮捕到案的小孩食人魔,他的外表是对世人“貌由心生“最大的考验──亚伯特。费雪外表是名弱不禁风的善良老人。1928年,十八岁青年艾德华。巴德在报上刊了一则自我推荐的求职广告,这则广告三天后带来了一名老先生,他的名字叫法兰克.霍华。这位霍华先生有礼的表示以及丰厚的报酬很快打动了巴德一家的心,并诚挚地邀请他共进午餐。在巴德一家人中,十岁的葛瑞丝相当可爱,霍华很快就注意到她。

(我看到这里时已经想打人了……)用完午餐后,霍华原本正要离开,却突然想起地对巴德夫妇说他正要去参加小姪女的生日派对,并邀请年纪相近的葛瑞丝前去,以为老人是出自好意的夫妇一口答应,而葛瑞丝却再也没回来。直到六年后,一封信带来了地狱的消息。信上明确地指出他杀害葛瑞丝以及食肉的过程,警方循着信封上头的的标记搜查“纽约私人雇用司机协会“,在层层搜索中终于找到了化名法兰克.霍华的亚伯特.费雪。在他和善的外表下牵连着一连串令人作恶的血腥案件,经过本人口述后,案件过程更是残忍变态到无法公开。

从小就有明显变态妄想的亚伯特小时曾待过孤儿院及精神病院,但那对他的心灵并没有任何帮助,许多事后接触他的专家表示,亚伯特的心理病态已经到了无法归类的境界。当警探问他为何这么做时,他说:“我觉得我做得都是对的,因为如果我做错了,上帝派来的天使应该会阻止我。“亚伯特描述其犯罪过程清晰而有条理,甚至是有礼的。

翻阅亚伯特家的病史,从母亲、舅舅、兄弟到姊姊,不是曾待过精神病院就是先天智能低弱,亚伯特外表或许是最正常的一位,曾结过婚,育有六名子女,后来元配离开而与三名女子先后有过婚姻,不过都因元配未离婚而不合法。不过令人讶异的是,对他的子女与妻子而言,他竟然是个好爸爸。医生对这位杀人魔的诊断是拥有偏执狂的精神病患者,除了幻觉、幻听外也对惩罚、罪孽、宗教理念和凌虐等都有扭曲逻辑。据说在被送上电椅前,有性被虐狂的亚伯特眼神透露着期待,表情是诡异的愉悦,甚至迫不及待地帮助执法人员把电椅上的绑带绑好。

NO.3:Jeffrey Dahmer(杰佛瑞.丹墨)

Jeffrey Dahmer(杰佛瑞.丹墨)

别名:同性恋食人魔、密尔瓦基食人魔、密尔瓦基杀人魔

出生:1960年5月20日

死期:1994年11月28日在蹲监狱时惨遭另一名罪犯杀害身亡

疯狂行径:连续杀人,分尸,凌虐狂,恋尸癖,食人魔

犯案时间:1978~1991

犯案区域:威斯康辛州和俄亥俄州

受害人数:虐杀17名年轻男子

这家伙被判了九百五十七年有期徒刑。最后还是被极度厌恶他的囚犯给杀了,真是传奇啊。这位恶名昭彰的杀人魔被逮捕的过程也是意外,1991年两位巡逻的员警在凌晨遇到一位戴着手铐的年轻黑人男子,一边哭喊着救命一面跑向警车。原先两位员警还怀疑他是从另一名警方手中脱逃,但眼前将近崩溃的男子似乎不是开玩笑,于是员警尾随男子回到那间有问题的公寓-213号室。正在警员戒备时,房门打开了,伴随一股刺鼻的臭味,一名白净斯文的男子站在那里,冷静地表示他“可以把那副手铐打开“。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切会开始,我自己也没有确切的答案可以解说这一切。“根据杰佛瑞的口供,他第一次犯案是在1978年的暑假,他才刚高中毕业。 (这犯罪年龄还真早啊!)有天,他在高速公路旁在了一位十八岁的年轻人──史蒂芬,他们一见面就像老友般的聊了起来,在酒精摧情下一不小心就发生了关系。

(酒后乱性……开车的人请不要喝酒)对于本身就是同性恋者的杰佛瑞来说,他相当满意这一次经验。不料没过多久,史蒂芬就表示要离开,一时慌了手脚的杰佛瑞唯一的反射动作就是抓起车上的杠铃朝着史蒂芬的头部狠狠敲了下去。第一次亲手杀人的杰佛瑞却异常的冷静,也因为他的“细心“处理,至今史蒂芬的尸骨丝毫无法寻获。

“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想要若无其事的活下去,就让整件事跟着一起埋起来,可是这种事情是瞒不住的。“从军后虽然受到严厉的军事管教,不过他待了两年就因不受教而被退役,此时杰佛瑞的父母因为拿他没办法,便让杰佛瑞搬去与祖母一起住,希望他能变正常──不过在更自由的祖母家,杰佛瑞渐渐滋长的嗜血反而更肆无忌惮。

1981到1987年间,杰佛瑞犯了两次猥亵罪而蹲入监狱,直到1987年出现第二名受害者。第三、四名受害者也同第二名一样,都是由杰佛瑞从夜店用钱诱惑一些男孩,最后下药勒毙再处理尸体,并用相机拍照留念。

1988年祖母因为地下室的恶臭而将杰佛瑞赶出家门,他马上就找到理想的公寓(=作案地点),搬家的第二天就??诱拐了一名男孩,幸运的是有人报警后那男孩逃过一劫──不过在那之后,每个他手下的人都难逃一死。他在隔年遭性骚扰罪名起诉,他高明的哄骗招数骗过自己的律师和法官,因此他只吃了十月牢饭,甚至在等待判刑前杀了第五名受害人。

在他出狱后的1990~1991年间,杰佛瑞总共杀害了十二名男子。然后于1991年夏天遭逮捕。他的213套房可以说是尸块收集展示馆,到处可见残肢,而所有高脚抽屉柜都塞满了分尸、尸块的照片,记录了杰佛瑞残忍的行凶过程。冰柜里则是他多年的珍藏,种类琳琅满目,光是人头就有三颗。在越接近他被逮捕的时间,杰佛瑞的精神就越失控,1991年五~七月更是以一周一人的速度犯案,这样一个精神失控的杀人魔,其实来自一个蛮正常的家庭,小时候的他甚至是“天真可爱“的。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渐渐变成这样,则连杰佛瑞自己都不清楚。

NO.4:Edmund Keper(艾德曼.坎波)

Edmund Keper(艾德曼.坎波)

别名:女校杀手、公路杀手

出生:1948年12月18日

死期:目前还关在美国知名的加州佛森监狱

疯狂行径:连续杀人,分尸,凌虐狂,恋尸癖,食人魔,奸尸狂

犯案时间:1963~1973

犯案区域:美国加州

受害人数:十名受和找,包括他自己的爷爷、奶奶、母亲和好友,还有六名女学生。

最聪明的精神病患…艾德曼。坎波十五岁时就杀了自己的爷爷奶奶,理由是“我只是想看看杀了奶奶的感觉会是如何。“他的最大特征是巨人般的巨大身材,不只外人畏惧,连他的亲生父母和两位姐妹都因此排斥他。大约在九岁父母离异时,艾德曼身上开始显现许多警讯,包括和妹妹玩装死游戏及在宠物身上发挥的凌虐行为。

艾德曼知道自己在家中是被孤立的。母亲克莱梅经常因为他的怪异行为怒骂他,而他在十岁回家时发现自己的私人物品全被搬至地下室的那天起,他就知道自己在家中可有可无。克莱梅只要感情不顺遂就全怪到艾德曼身上,于是艾德曼一直对母亲存着一种怨恨心理。自从被赶到地下室后,艾德曼的个性越来越极端,整天幻想一些血淋淋的场面,并拿家里的宠物猫当第一个下手的对象。而对管教艾德曼渐感不耐烦的母亲干脆将他推给艾德曼的父亲照顾,不适应的艾德曼最后又回到母亲身边,然后再被推给爷爷奶奶照顾,就在与爷爷奶奶住偏远山区的三年间,艾德曼更加愤世嫉俗。

艾德曼在奶奶的眼里是越看越不顺眼的小孩,她除了责骂以外还会习惯性的贬低他,在1964年的八月,长期累积怨怒的艾德曼决定反击。他在开枪杀了奶奶后,等待从外面开车回来的爷爷,趁其不备地从后面射杀。然后才打电话给母亲告知刚刚发生的事,并意外地顺从母亲指示等待她和警方到来。医师诊断他有人格分裂和心理变态,于是艾德曼就在精神病患医院里住到了二十一岁。

在这几年里,狡猾聪明的艾德曼成功说服所有人相信他“毫无威胁性“、“痊愈“,他学会系统化的执行心中的嗜血计划,还培养出搏取人信任的口才和仪表。他长期在院内充当医护助手,利用随和的外表使大家对他卸下防备,让他接触一些心理学的知识。

据说他就读了几乎所有院内的病例资料和测试结果,并得知医师判断人精神的标准,甚至背下28种精神测验的答案,而在通过测试后于21岁被释放。本来艾德曼想成为执法人员,但又因为他的高大被拒于门外。尽管如此,它还是和服刑间认识的执法人员维持良好关系,在他们眼里,艾德漫是个善良的好青年,他们惋??惜他无法加入警校,后来艾德曼在公家机关里找到高速公路巡警的职位时,大家还替他开心庆祝──却不知道他已经在心里计划新的虐杀蓝图。

艾德曼将他的车改装的和警车极为相似,并花了两年研究公路交通状况,还时常扮演好心的巡警让大学生搭他的车往返学校。1972年时他总算在载两名女大学生时决定执行心中的计划。他杀害了两名女孩后载她们的尸体回住处分尸,并用相机记录,并载往他镇弃尸。有了一次经验,他又杀害了一名女孩。可笑的是,当他定期向心理医师回诊,心理医师认定他正常时,那名女孩的头还在他的副驾驶座上。这件事让他相信自己能骗过任何人。

每次在与母亲争执后,艾德曼都会愤而离家然后杀害女孩。1973年时他又杀害了三名女孩,而这年艾德曼的怨恨终于爆发,将最凶残的手段用在自己母亲身上后还杀了母亲的好友。且巴不得别人知道众所畏惧的公路杀手就是自己,于是他决定协助警方破案,就拨了一通电话给加州警方自首,令所有与他关系良好的警员备感错愕。由于他细心构思所有案子的环节,导致回到现场时总是无法寻获受害者尸骸,深怕错过一杀成名的可能性,他供出许多被害者的小物品还有虐杀照给警方,甚至说过“凌虐致死是最适合我的死法“,最后被判终身监禁,到目前为止成为无数心理学者的研究对象…

多少有点同情这位从小被用言语贬抑的家伙。从小被贬低排挤是会扭曲一个人的心灵的,尤其他又属于相当聪明敏感的人,会最后以这种方式爆发并不让人意外。其实他的家庭背景并不算破碎呢……

NO.5:Henry Lee Lucas(亨瑞.李.鲁卡斯)

Henry Lee Lucas(亨瑞.李.鲁卡斯)

出生:1936年8月23日

死期:2001年3月13日死于德州亨茨维尔监狱

疯狂行径:奸杀,凌虐,不分男女连续杀人,也坦承食人肉

犯案时间:1960~1983

犯案区域:美国各地

受害人数:真正被证实有三名,他个人先是招供至少一百五十件凶杀案(他曾经声称杀害三百至六百人,但后来又宣称被逼供),实际数目至今仍然持续??改变,因此无从对证。

排行老幺的亨瑞上头有八位兄姊,他经常忍受有严重虐待倾向的母亲薇拉毒打,而成天酗酒的残废父亲并不能帮上他什么忙,因为家境贫穷,其他兄姊陆续被母亲卖掉、送给亲戚、让人认养,只留下亨瑞一人留在母亲身旁。薇拉声称为了生计不得不在家里接客,甚至逼破父子俩观看实况,并将极端的情绪发泄在父子俩身上,以对待畜生的方式虐待他们。常常脾气一来就对亨瑞毒打,然后将家务丢给年幼的亨瑞去做。

有一次甚至让他换上洋装去学校接受别人嘲笑。有点轻微学习障碍的亨瑞后来在一次游戏中不小心被刀戳伤左眼,伤势非常严重,但薇拉却无动于衷地任他挣扎好几天才带他去看医生,最后医生只好以人造眼球来代替他的左眼。有次因小事触怒薇拉的亨瑞被用木棒狠狠敲击,头骨破裂的亨瑞昏迷了三天后才让妈妈带回家的男友-柏尼坚持送医而捡回一条命。亨瑞过着没有娱乐的生活,只要是带回家的小动物都会被薇拉用各种方式杀了,大概是这时起亨瑞开始觉得生命很不值钱,所有的快乐都是不真实的…。在爸爸去世后,他开始偷窃,并在十四岁杀了第一个人。

接下来五年内他不停的以各种罪名被抓,而在1959年被释放。这年他谈了他人生中唯一有过的正常感情,他们两情相悦,但这一切都被薇拉再度破坏。1960年薇拉来到亨瑞的住处作客,一直试图强迫儿子放弃感情回去尽他儿子的义务(什么母亲),亨瑞与母亲爆发争吵,而正巧被温和的女友史黛拉撞见,无法想像将来的生活,史黛拉当场毅然决然的断了这段感情。忍无可忍的亨瑞冲出家门,而后被追上的薇拉不停数落,一路来到亨瑞姊姊的家中,薇拉随手拿起扫把往亨瑞的头上挥去,看着扫把折断的亨瑞终于将不知何时拿在手中的刀刺向薇拉──原本薇拉并没有马上死亡,据说是在过度惊吓后心脏无法负荷才慢慢断气。而亨瑞因此被宣判20~40年的有期徒刑。

1960年入狱后亨瑞开始被脑中的幻觉弄得疑神疑鬼、躁郁、妄想,因此转往疯人院,对于他的状况狱??方和医师试图以药物和疗程来治疗他,不过并没有太大作用。1966年他的医师断定他极度自闭自卑,对社会没有威胁,主张将他释放,1970年亨瑞在被假释前甚至警告狱方“如果放我出去,我一定会再杀人的……“据说他出狱当天就杀害了两人,其中一名还离监狱不远。出狱一年后他又因企图杀人而再度被告,经过他的请求才又获得第二次释放。

1976~1978年间他无所事事,而在排队等游民收容所的饭时他遇上了奥帝斯。杜尔,他杀人的好伙伴。成长背景与亨瑞相似的奥帝斯和亨瑞一见如故,并邀请他到他家,在奥帝斯奇特的家庭中亨瑞感到安心,并与奥帝斯的姪女发生恋情。亨瑞和奥帝斯经常开出寻找刺激,例如抢劫和杀人。

而在他们认识后各州的高速公路旁开始发现一些无法破案的杀人案,有时一天好几件。亨瑞和奥帝斯同时是伙伴也是竞争对手,只想互相证明谁更冷血,这对恶魔组合至少犯下百起凶杀案,实际受害人数连他们自己都不清楚。几年两人各分东西,奥帝斯被一位受害者的愤怒父亲-约翰。沃许透过缉凶节目调查,然后被捕。

亨瑞于是带着奥帝斯的姪女贝琪四处游走,遇见一名叫杰克。史麦的好人,他聘请亨瑞照顾年纪大的岳母凯特,但是过了一年亨瑞持有违法武器被捕后,亨瑞突然把一路以来的疯狂行径一一道出!亨瑞承认他杀了凯特和最爱的女人-贝琪,并写一封信给坐牢的前伙伴奥帝斯,希望他能站出来认罪,结果奥帝斯收到信后不仅配合亨瑞的口供,还主动提供线索,两人坦承共犯下至少六百起案子。他们甚至声称背后有组织指使。虽然警方一度采信亨瑞口供,但最后他是以11起凶杀案被起诉,1998年在小布希干涉下改死期为有期徒刑,而奥帝斯在1996年肝硬化过世。2001年年近古稀的亨瑞也因心脏衰竭不治。

NO.6:Ted Bundy(泰德.邦迪)

Ted Bundy(泰德.邦迪)

别名:大学校园杀手

出生:1946年11月24日

死期:1989年1月24被判处死刑,死在美国佛罗里达史达克监狱的电椅上。

疯狂行径:连续强奸杀人,凌虐或殴打被害人,勒毙并鸡奸受害。

犯案时间:1974~1977

犯案区域:美国各地

受害人数:官方数字有十九名受害者,但真实数字保守估计可能至少有四十名。

“Serial Killer“连续杀人犯,这个名词是在1984年由美国联邦调查局正式归类“连续杀人“行为后定出,而“启发“联邦调查局的正是泰迪。邦德,他至今还是全美最出名的杀人魔之一。1974~1978年间,美国几个大城市都笼罩着恐怖的气氛,不断传出有女孩们被球棒殴打得血肉模糊,甚至被勒毙或凌虐至死的新闻。凶手在至少横跨三州的范围作案,(不知道有几个台湾大orz)速度快得令人猝不及防。这连串事件的开端,就由1974年华盛顿的女大学生乔尼。

蓝兹开始。她的朋友因为近中午了还未见乔妮,担心的到宿舍一探究竟时,就被床上血肉模糊的乔妮给吓得魂飞魄散。不过比起接下来约三十五位罹难的女孩,乔妮幸运的活了下来。接下来几个月里,几乎每一个月就会有一名女大学生失踪,短短六个月至少发生了八起失踪案件──而警方比对失踪女孩的照片资料时,他们发现许多共通点:白人女性、棕色长发、脸蛋清秀。

经过调查,警方总算发现一个有力线索,众人口中的“石膏男“,一位据称行为怪异的陌生人,这名陌生人会站在掉落一地的书旁,要求路过的女大学生“帮他一把“,不过他包裹石膏的部位却经常改变。这名陌生人至少出现在两位女孩失踪现场过。直到1974年八月,失踪的女孩们才首度被发现其遇害尸体。被发现的两名少女在同年七月失踪,有人目击到其中一位失踪前曾与一位长得很帅、手裹石膏的男子交谈,这名男子自称“泰德“。

就在华盛顿警方为此头痛时,犯人的作案地点却开始转移到犹他州。连续寻获几具面目全非的尸体,当住在犹他州的伊丽莎白看到电视报导时,她忍不住拨了报案电话──他的男友符合了几项特征,名叫“泰德。邦迪“ ,也曾被女友发现房间里有拐杖,还开着一辆福斯金龟车──但是由于无人指认,伊丽莎白的线索并未受到警方重视。同年十一月,一名幸运在嫌犯手下逃脱的女孩凯萝提供警方嫌犯的直接线索,同一天傍晚的另一名女孩黛比却再也没有回来。而嫌犯不小心遗留在黛比车旁的手铐钥匙,竟然打开了凯萝手上的手铐……犹他州的警方虽然掌握了一些线索,不过就在此时嫌犯开始转移到科罗拉多州。

1975年的第一名受害者就在靠近华盛顿州的泰勒山区被发现,警方随后又连续在此找到四名女尸,凶手就像把这里当成游乐场般,警方只能一具一具尸体的寻获,科罗拉多州也找到多达五名的受害者。七个月后,犹他州一名警察在巡逻时发现了一辆可疑的福斯金龟车,当他亮起警灯想上前盘查时,对方却突然往前狂飙直到无路可走才停下。警方在那名有礼的年轻人车后搜出许多不寻常的东西:撬棍、只露出眼口的滑雪头套、绳子、手铐、钢丝绳、碎冰椎等等……于是十二月时,所有相关证人在邦迪与其他嫌犯中同时指出邦迪。

泰德先以企图绑架的罪名被起诉,之后又追诉谋杀罪名成立,不过他就在等待开庭时借口逃脱,几天后又被逮捕入狱。而相隔七月之后他又成功越狱,逃到佛罗里达州开始他下一段的猎杀──1978年开始,一向很有自信的泰德开始边走边杀,最后开着偷来的橘色福斯(他还真爱福斯车啊…)来到佛罗里达州的潘萨科拉。不过讽刺的是,他还是因为同一原因被补──见到警车就逃。邦迪在年幼时并未受过任何虐待,因为外公外婆不想让女儿蒙上“未婚生子“的丑名,于是将泰德当成亲生儿子抚养,而他在“姊姊“结婚后就一起改成“姊夫“的姓-也就是邦迪。

年少时的他害羞而没有自信,不过却一直维持优秀的成绩,到了高中时期,泰德开始大受欢迎,不过在他一次狠狠的失恋打击后,泰德就由一位害羞的男孩变成极端的人,然后在震惊中获悉身世秘密的他更加的反社会。我觉得他并没有特别帅啊……(没有杰佛瑞帅)某几个角度很像电影明星啦。

这个家伙的手段真是残暴耶…难道一次的失恋可以让他累积那么大的怨气吗?我觉得这部分的动机解释真有点奇怪,也许还加上之前被欺负的阴霾,不过最后却全部转为对女孩子的怨恨……这也是一个无法理解的人。

NO.7:Charles Manson(查尔斯.曼森)

Charles Manson(查尔斯.曼森)

别名:曼森家族长老

出生:1934年11月12日

死期:目前被关在美国加州柯克兰监狱

疯狂行径:安排追随者去连续杀害、凌虐、殴打、刺杀、枪杀被害人

犯案时间:1969年

犯案区域:美国加州

受害人数:七位受害人包括知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的明星老婆莎朗。泰特,他曾经一度声称有杀超过三十五人,但目前又改口宣称自几是无辜的。

位于比佛利山庄上方有一些高级又与世隔绝的住宅区,住着一群拥有丰厚财力和政经地位的人,每家都有周全的保全设备来保护这些地位特殊的名人。但1969八月,位于天堂大道10050号的豪宅中竟然发生了三男两女的喋血惨案。这栋毫宅的女主人就是知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我是没听过啦…)的明星太太莎朗.泰特。当时因怀孕而待在家里的莎朗经常邀朋友到家里小聚,案发前晚也是邀了三位最要好而且也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到家中。

案发隔天,女佣准时来到毫宅,在感受到奇异气氛后发现了两名尸首,警方随后赶到并又再发现了三具尸体──其中以莎朗的死状最令警方震撼,甚至连腹中胎儿也难逃一刀!最令警方愤怒的是,残忍的凶手还用莎朗的血在门上写下“PIG“的挑衅字眼。

而还不到一天的时间,就有一群自称“地狱来的使者“夺走另两条性命!在离第一件案发现场不远的瓦佛利道3301号,一对老夫妻的尸体被发现,一具尸体的肚上还被刻了“WAR“以示挑战。房里有其他三处被写了血字,例如“DEATH TOPIG“、“RISE“、“HEALTHER SKELTER“(被拼错的批头四歌名,1960年代确实是摇滚的流行年代啦…拼错也未免太笨了囧)

许多名人感同身受地站出来呼吁民众及警方尽快将凶手缉捕到案,三个月后,有支和案发现场相符的手枪被人找到,几位嫌犯才被警方备案,其中嫌疑最大的就是一名叫查尔斯。曼森的男子。

在这两件案件前不久,有两名持同样手枪的年轻男女因射杀中学老师被抓,他们加入邪教,和一群朋友住在废弃片场里,这些人都称自己为曼森家族的成员──他们的精神领袖正是查尔斯。曼森。查尔斯之所以被缉捕还是由于他平时最宠爱的女弟子之一──被抓的苏珊,她因为射杀案在牢里看电视报导时,不自禁和牢友炫耀他们如何犯下电视大幅报导的命案,还侃侃而谈案发的经过……在她一串口供中,不仅说出执行过程及其他“家族成员“的行为,甚至是他们一直筹备的恐怖计划。查尔斯提倡的所谓理念对迷失的年轻人有种魔力,他想掀起种族战争,然后正当全世界为了种族与人权议题开战时,他便可以带领他的成员前往一个自己一手创造的极乐世界。

查尔斯的成长,就由他母亲十六岁时未婚怀孕开始。年纪轻轻就是酒鬼的凯萨琳在意外中怀了他,连父亲也不明。查尔斯被丢给外公外婆照顾,外婆是个极端的宗教狂,经常责备女儿,凯萨琳宁可在外胡混也不愿回家。查尔斯经常在亲戚间流转,他和母亲的关系,可以从一件往事推知。一次凯萨琳带他到餐厅用餐,女服务生一直对他称赞,而凯萨琳就见状用一壶啤酒将查尔斯换给了女服务生,直到几天后舅舅费了一番功夫找回。

他在成年前就有将近三分之二的时间在监狱中,在那充满反叛嘻皮的年代,查尔斯对年轻人就像个传奇一般,迅速累积“家人“和名气,崇拜他的弟子一心想替他完成使命。──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被补到案的查尔斯和几位弟子全部被判死刑,只是之后加州废除了死刑,才又改为终身监禁。至今他仍有许多信徒透过网路招集同伴加入…现年七十二岁(啊,过年了,七十三了吧)的查尔斯,仍旧宣称是清白的。

这已经是第几个父母逼迫小孩偏差的案例啦囧,人对精神攻击的承受力实在比身体的忍耐力低多了,影响也相当深远……就连我这个算很随和的家伙,也还记得小学时被人骂的那股怨气啊。就那么一句话让我记恨到现在,如果是每天几十句的累积下去会形成多么惊人的怨恨力量真是无法预估。长期的累积在短时间内的爆发,大概就像板块能量般,造成毁灭性的大地震。不过关于这位曼森先生,他的理论我没办法理解囧,超诡异。

美国FBI列出十大杀人魔行为特征:

1 大多数单身

2 超高智商

3 无固定工作

4 来自破碎家庭

5 遗传性精神疾病

6 被虐待长大

7 对权威男性有心理障碍

8 童年暴力倾向

9 反社会反人类理念

10 窥淫暴力性行为

请注意成长中的警示:

1尿床→ 到青少年时期仍持续,代表有严重心理问题被忽略!

2纵火→ 有掌控火苗的欲望,会演变成想掌控他人死活的冲动!

3虐待动物→ 会虐待动物的人,已经是病态式的在喂食心中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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