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车震门是一起口角争执引发的一人死亡惨案,犯罪嫌疑人姜某在当场被一群青年发现与卖淫女车震后,姜某被激怒引发与青年们的口角争执,姜某遂开车撞了四个人,其中一人被撞身亡引起关注,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佛山车震门事件。
佛山车震门事件:2011年12月广东佛山车震门事件引起了无数网友的广泛关注,佛山车震门的起因是一小车车主疑因恼怒被人从车外窥见车震,竟开车撞人导致一人当场死亡,两人受伤,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该车震门进行调查后认为,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予以逮捕。
佛山车震门事件经过:2011年11月23日晚,犯罪嫌疑人姜某在南海区大沥镇沥景花园某个发廊招来两位卖淫女,之后便驱车行驶到长虹岭工业园的一家铝材厂门前停靠,在车内与两名卖淫女发生性关系。期间在铝材厂打工的何某、王某、饶某、赵某、张某等六人回厂时发现靠在路边小车有异样就围观小汽车并敲门,小伙子们的举动激怒了姜某双方发生争执,之后张某就劝离工友回厂。
此时姜某发动小汽车向前行驶,当到达铝材厂门口后突然转弯调转方向往王某等人驶过去,在王某等人面前突然加速,撞向何某、王某、赵某、饶某死人后逃离现场,何某当即倒地头破血流不省人事,医生赶来的时候何某已当场死亡,另外饶某、王某都有轻伤。
佛山车震门事件结果:12月3日姜某投案自首,称自己在那天晚上陪客户喝了几杯酒之后就去发廊找了两个卖淫女和一伙青年敲他车引发冲突的事实,还称以为青年是抢劫就准备驾车离开,看到有人拦路才冲撞,并说不是故意开车撞人。
南海区检察院在观看监控录像后,认为姜某与青年们发生口角致使姜某开车撞死人,姜某的辩解不能成立,姜某不计后果的实施危害行为,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12月15日,检察机关对其作出逮捕批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