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昕
《聊斋志异》中有关博山的十四篇文章,叙述了近二十个人的奇闻异事,引人入胜、令人遐想,但多数是蒲松龄创作的栩栩如生的文学形象,如《双灯》中的魏运旺,《小二》中的小二夫妇,《董生》中的董生、王九思。可能真实存在,但现在无法据实考证的历史人物也不少,如《胡大姑》中的岳于九、张八公子,《古瓶》中的颜镇孙生,《捉鬼射狐》中的李著明长子友三、孙氏,《蹇偿债》中的乡人王卓。能够有史可考的历史人物,如李毓奇祖孙三人,孙珀龄、孙琰龄两兄弟以及翟世琪。因清初以来行政区划频繁变动,有的原来并不是博山人,后来成为博山人;有的原来属于博山人,现在却成为其他区县的人。
【 李毓奇祖孙三人 】
《捉鬼射狐》开篇写道:“李公著明,睢宁令襟卓先生公子也。”《蹇偿债》篇首介绍:“李公著明,慷慨好施。”
文中的李襟卓,名毓奇,明万历十年(1582)中山东乡试第二名,万历四十年(1612)至四十四年(1616),任江苏睢宁县知县。《益都县图志·选举志》记载:“又,举人,洪武年有王让(丙子),嘉靖年有赵汝弼、赵敬简(丙午)、赵敬宾(戊午),万历年有赵尔待、李时华(并癸酉)、李毓奇(壬午)、栾行言(乙酉)、刘若虚(辛卯)、赵大伦(庚子)、郑之韩、翟凤翮(并癸卯)、翟凤羽(乙卯)、岳储珍、王宏化(并戊午),天启年有张联轸(甲子)、李馨(丁卯),崇祯年有孙廷铎、翟文贲(并壬午),凡十九人,皆隶今之博山。……并不录。”由此可知:李毓奇是博山县人。再查《续修博山县志》,有如下记载:“李毓奇,字襟卓,万历壬午亚元,知睢宁县。”这充分说明李毓奇是博山人。既然李毓奇是博山人,那么他的儿子李著明、孙子李友三当然也是博山人了。
李毓奇的儿子著明、孙子友三,因为缺少资料,其名不可知。李著明是新城王季良的内弟,为人豪爽,胆大异常,从来不知道胆怯。王季良,旧本冯镇峦谓其系“渔洋族祖”。据《新城王氏世谱》所载:王象随,字季良,行七,明天启元年(1621)举人。崇祯四年(1631),驻防山东登州参将孔有德部兵变,王象随守城抗贼,山东巡抚朱大典题请应纪录以需大用。九年(1636),特旨保举贤良方正。崇祯十五年(1642),清兵劫掠山东,新城陷落,王象随遇难。王象随配李氏,生二子。
李友三为著明长子,与蒲松龄有姻娅之好。据《捉鬼射狐》篇可知,“公长公友三,为余姻家,其所目睹”。再据文集《祭李公著明老亲家文》可知,自李著明开始,李家依亲侨寓淄川孙氏宅院。文中的“孙氏”,有可能是孙之獬这一家族,孙家广有田地房屋,能够对外租赁房产,但因为缺少相关资料,无法证实。
【 孙珀龄、孙琰龄兄弟 】
《郭安》开篇介绍:“孙五粒,有僮仆独宿一室,恍惚被人摄去。”
乾隆《淄川县志·选举志》记载:“孙珀龄,顺治丙戌傅以渐榜。授工科给事中,历刑科左右给事中、礼科都给事中。壬辰会试分房。升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通政使司左通政加一级。任言官时,建白三十余疏,多见施行。为人坦直慷慨,不立城府,不吝施予人,人咸乐其和易焉。”
孙珀龄,原名孙秠,字五粒,原淄川县大庄人。孙珀龄曾祖光辉、父之獬均为明朝翰林,号称“世读中秘书家”。孙珀龄承继家学,刻苦攻读,明崇祯六年(1633)中举人,清顺治三年(1646)成进士,授工科给事中,历任刑科左右给事中、礼科都给事中,顺治十三年(1656)三月,补太仆寺少卿,同年十一月,升鸿胪寺卿,官至通政使司左通政加一级。顺治十四年(1657),丁酉顺天乡试科场案爆发,孙珀龄受到牵连,于次年流徙尚阳堡。
《山市》叙述:“奂山山市,邑景之一也,数年恒不一见。孙公子禹年,与同人饮楼上,忽见山头有孤塔耸起,高插青冥,相顾惊疑,念近中无此禅院。无何,见宫殿数十所,碧瓦飞甍,始悟为山市。”《鸽异》附则讲述:“向有友人馈朱鲫于孙公子禹年,家无慧仆,以老佣往。”文中孙公子禹年,即孙琰龄,孙之獬次子、孙珀龄的弟弟。
乾隆《淄川县志·人物志》记载:“孙琰龄,字禹年。兵部尚书之獬之子,通政司左通政珀龄弟也。国朝开科选拔贡元,截取州同知,养亲不仕。”顺治四年(1647)七月,高苑(今淄博市高青县)人谢迁率千余人反清起义,围攻淄川县城。孙琰龄按照其父孙之獬的吩咐,乘夜色顺绳索溜下城墙,只身进京请求援兵。清兵收复淄川县城后,孙琰龄得知其父和一子三侄、一妻二女的死讯后,痛不欲生,一定要追随父亲而去,两次自杀未成。经亲朋好友多次劝解,才打消自杀念头。其兄孙珀龄顺治年间任通政使司左通政使时,因官事入狱,将被处死。这时孙琰龄已与其兄分家单过,但念及兄弟之情,便顶风冒雪,赶赴京城,奔走于豪门之间,竭力营救。顺治十六年(1659年)春,孙珀龄被减罪遣送东北,他一直送到山海关外。康熙二年(1663年),朝廷颁布修工赎罪令,孙琰龄变卖家产,折银上交,赎回兄长,全家人终得团圆。从孙珀龄入狱到回籍,孙琰龄累计花费2万余两白银,出让土地70余顷,变卖了省城和县城的豪宅,几乎倾家荡产。时人评价孙琰龄“真所谓能笃同气者哉!”
孙珀龄、琰龄兄弟本来是淄川人,新中国成立后,因为淄川、博山行政区划调整,孙家大庄划归博山,因此二人成为博山人。
【 翟世琪 】
《鄱阳神》篇首讲道:“翟湛持,司理饶州,道经鄱阳湖。”文中的翟湛持,名世琪,因为行政区划变动,由益都人成为博山人,又由博山人成为淄川人。翟世琪现为淄川区西河人。
查阅清光绪《益都县图志·选举志》:“旧志:进士,顺治年有……翟世琪、翟延初,并己亥。……凡十九人,皆隶今之博山,故不录。其见旧府志者准此,不枚举也。”据其记载,清雍正十二年(1734)博山建县,翟世琪遂成为博山人。查阅《续修博山县志·选举志》,所记载的翟世琪生平事迹极其简略:翟世琪,字湛持,顺治乙酉中举人,顺治己亥成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散馆后任江西饶州府推官,改任陕西韩城知县。据此可知:翟世琪于顺治二年(1645)中举人,顺治十六年(1659)中会试五经魁,成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康熙六年(1667)担任江西饶州府推官,同年改任陕西韩城知县,康熙十四年(1675)二月死于兵变。
康熙十三年(1674)十二月,统领陕西军务的平凉提督王辅臣因为粮饷马匹分配不公,率部在陕甘地区反叛清廷,陕西神木道杨三知率众守城。在陕西各地知县首鼠两端之时,“惟韩城知县翟世琪与神木通声援”,这充分表明了翟世琪抵制王辅臣反叛、拥护满清王朝的鲜明态度。《清史稿·列传二百七十五·忠义二》记载:“柳沟营游击李师膺受伪札,鼓众噪饷,世琪出谕贼,先被戕,及其二子。”康熙十四年初,王辅臣率部北抵平凉,游击李师膺接受王辅臣的招抚信,开城迎降,决意追随王辅臣反清。二月三日,李师膺带领兵卒进逼韩城,在城门外佯装催要军饷,翟世琪出城劝阻,被李师膺擒杀,同时遇害的还有他的两个儿子(《韩城县志》记载,三个儿子一同遇害)。
翟世琪在饶州府担任推官时,聘请著名学者邱维屏讲解《易》,担任韩城知县后,邱维屏随同翟世琪前往韩城,继续为其讲《易》。此外,翟世琪在饶州期间,召集磁户造青磁《易经》一部。所谓青磁,据专家分析,可能是以制青瓷的瓷土烧成的陶活字。但是,据王士禛《池北偶谈·谈异四·瓷易经》所记,翟世琪“集窑户造青瓷《易经》一部”,似乎是烧制了若干幅刻有整部《易经》的瓷板。
翟世琪主政韩城期间,主持扩修了司马迁祠墓,将司马迁墓筑成高台,用灰砖三层严加封裹,上砌女墙,并填沟数丈修建神路,建起“河山之阳”砖牌坊和“高山仰止”木牌坊,又重修了享殿、门坊,使祠墓的建筑布局基本形成了如今模样。这次修建,历时七年,是祠墓修缮史上工期最长、耗资甚巨、工程量最大的一次修建。(选自《淄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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