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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翁说「红楼梦」(10)青春是永不褪色的风景

趣爱秀 2021-08-24 13:34:29 原文链接:网络

秋水翁说「红楼梦」(10)青春是永不褪色的风景

此为《红楼梦》第九回笔记。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一群孩子拉帮结派、争宠结伙,以至吵闹斗殴的热闹场面。——读完此回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写作水平。难怪几百年来,世间竟无一本小说超越过它。你看看作者怎样写一群调皮的男孩子:为了结交好友,不惜造谣中伤,吵闹打架,学堂里书飞墨溅,恶言咒骂,把一个读书的地方闹得鸡飞狗跳。岂不是一种讽刺?一场闹剧?

我第一次读到此回时,差点把一口茶喷在了书上。后来多读了几次,人又渐至中年,再读完此回,不觉泪眼婆娑,——留在书上的已不是茶水,而是对岁月流逝的感伤泪痕,对青春无限的眷念之情。

想想过去约三十年前,自己十二三岁时,那时正读一所乡村中学,青春的萌动,思想的启蒙,已经有了对性的认识和对异性的向往与追求,也有了自己初定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生命那时正如一张白纸,需要一只画笔,在上面去勾勒,去涂染。所以读《红楼梦》此回时,列位大可闭书沉默一阵:你自己的青春往事,是不是也有过这样的打闹场景呢?

秋水翁说「红楼梦」(10)青春是永不褪色的风景

秋水翁说「红楼梦」(10)青春是永不褪色的风景

若如此,那就让我们在作者的妙笔下,好好打闹一场,重拾青春的快乐罢——

本回里贾府中最讨厌读圣人书本的贾宝玉突然要去学堂读书了。这让我想到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由四川笑星刘德一先生主演的电视连续剧《傻儿师长》:这个胖乎乎的师长,一辈子只读过《三字经》,而且还把“苟不教,性乃谦”,说成是“狗不叫,八成是遇见熟人了”的笑话。这个傻子一心要追求一个饱读诗书的女子,为了在学识与气质上接近于人家,自己居然像模像样地跑到街道上抢了几本书籍,并叫手下人鸣锣开道,大造声势:“傻儿要读书了!傻儿要读书了!”于是关于傻儿读书的事,一夜之间便成了街头巷尾的谈资。

而在荣府上下,贾宝玉读书的事,与那傻儿如出一辙。只不过他并未鸣锣开道,而是惊动了贾府之中的所有人。为了他去学堂,列位可以看看,到底有多大的声势?又牵扯着多少人的记挂?——总之,对贾府来说,这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

单看袭人的表现,就能让人看出一种生离死别的感受来:

“至是日一早,宝玉起来时,袭人早已把书笔文物包好,收拾得停停妥妥,坐在床沿上发闷。见宝玉醒来,只得服侍他梳洗。宝玉见他闷闷的,因笑问道:‘好姐姐,你怎么又不自在了?难道怪我上学去丢的你们冷清了不成?’袭人笑道:‘这是那里话。读书是极好的事,不然就潦倒一辈子,终究怎么样呢。但只一件,只是念书的时节想着书,不念的时节想着家些。别和他们一处玩闹,碰见老爷不是顽的。虽说是奋志要强,那工课宁可少些,一则贪多嚼不烂,二则身子也要保重。这就是我的意思,你可要体谅。’袭人说一句,宝玉应一句。

袭人又道:‘大毛衣服我也包好了,交出给小子们去了。心里冷,好歹想着添换,比不得家里有人照顾。脚炉手炉的炭也交出去了,你可着他们添。那一起懒贼,你不说,他们乐得不动,白冻坏了你。’”

每次读到这里,那袭人的言语与动作就会让我想到二十多年前,我第一次从故乡那个山村离家求学时,母亲一而再,再而三地叮嘱的情景:

那种孩子离家后的牵挂;希望孩子读书成才的期望;又怕孩子远离家乡受冻挨饿的担心……那种空落、期望、心焦、忧虑的复杂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难怪贾宝玉每次称呼袭人:“好姐姐”。正如我从小常听说的一句话:“长兄为父,长姐为母”。也许作者在这里如此地写袭人既像母亲的叮咛,又像姐姐的关怀,正是要体现母性的慈爱,人性的温暖。

小说把女性的崇高和伟大,集中地体现在袭人身上:她温柔体贴、贤惠忠诚、明理担当,但也富于心机。看看中国文学中,凡写自己母亲的伟大,无不体现这样的品质与精神。所以我想,如果作者写红楼梦里的女子,各有特点,各有精神象征的话,此回中袭人应该是中国社会中贤良之母的代表。

如果肯定贾宝玉读书时离开袭人有一种依依不舍的话,那么他去面辞贾政就是一种度日如年的煎熬。——儒家正统思想里,男权社会下的贾政是一位严肃、古板的父亲形象。他靠读儒家的圣人之书立世,所以在他的思想里,君臣、父子、夫妻、师徒都得有固定的秩序,都得遵守俗成的伦理观念。

这种思想观念相对于社会来说就是“入世”,所修的知识就是《四书》上面的八股文章——如何修身?如何齐家?如何治国平天下?这些相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是一种积极的入世态度,但相对于人性来说,却会产生更多的压抑。

而贾宝玉喜欢读诗词,喜欢道家和佛家的思想。诗和道家思想代表着一种自然的生命属性。生命里如果没有对自然的崇拜和敬仰,就很难体会到诗的意境和艺术成就。——一个真正的诗人,不会脱离自然的生命而存在着。如果脱离自然生命所作的诗,那就是“死诗”,而不是“史诗”。

也就是说在贾宝玉的生命里,他追求的是人性的自由和人的自我完善。这与贾政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相对立的。

所以当贾宝玉上学去与贾政相见时,贾政的态度除了严肃之外,还带有轻蔑的意思:

“偏生这日贾政回家的早些,正在书房中与相公请客们闲话。忽见宝玉进来请安,回说上学里去,贾政冷笑道:‘你如果再提‘上学’两个字,连我也羞死了。依我的话,你竟玩你的去是正经。仔细站腌臜了我这个地,靠腌臜了我这个门!’”

各位看看,有父亲这样说儿子的么?我读着这些情节,总感到一种辛酸和不忍。是什么东西能够让父子之间形成这样一种关系?是人的价值观?人生观?还是伦理观?难道这些能离间父子之间的亲情?有时候我听到人们讲:“存天理,灭人欲”——天啦!多么令人恐怖的思想啊!

当然贾宝玉除了见贾政外,还要去见一个人,也应该去见那个人,这是理所当然,情之所衷。

“宝玉忽想起未辞黛玉,又忙至黛玉房中来作辞。彼时黛玉在窗下对镜理妆,听宝玉说上学去,因笑道:‘好!这一去,可是要‘蟾宫折桂’了!我不能送你了!’宝玉道:‘好妹妹,等我下学再吃晚饭,那胭脂膏等我来再制。’”

列位,你看看,多么温馨:既不像袭人那样的切切叮咛,也不像贾政那样严肃与嘲冷,倒像一对热恋之中的情人。——你的取笑带着几分醋意,我的回答却包含许多温情。

“好妹妹,等我下学再吃晚饭,那胭脂膏等我来再制。”这里有一种交待,也有一种不舍,不是远行,却深似离别。我想,作为一个青春的少女,有这样一个小男孩在辞别时对她这样说,她的心里,一定是美好而温暖的。

人在少年时代许下的情感,永不消失。也许作者在写到这里的时候,一定带着微笑,在冷风凄雨的茅草屋里,也一定感到心的温暖。

秋水翁说「红楼梦」(10)青春是永不褪色的风景

说了半天,或许有人会问:“贾宝玉为什么要积极地去学堂读书?”难道真正像黛玉说的他想“蟾宫折桂?”还是像袭人不期望的那样“潦倒一辈子?”

都不是的,为一人。为的是那个“骑鲸少年”。有时候我很怀疑一件事:是不是许久以前,某些人就有同性相恋的情况?列位,你看看贾宝玉与秦钟之间:

“自秦宝二人来了,都生得花朵儿一般模样,又见秦钟腼腆温柔,未语先红,怯怯羞羞,有女儿之风;宝玉又是天生成惯能作小服低,赔身下气,性情体贴,话语缠绵。”

我不知道作者是有意这样写,还是在生命的记忆中,青春的外貌和情态都让人留恋。为此,我从自己的脑海中淘了许久,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我八九岁时,班上有一个少年,生得面目白净,衣着整洁,说话带着几分娇气,一句不适,便面红耳赤。于是班上分座位时,不仅女生们喜欢挨着他坐,大部分男生也喜欢接近于他。以至于有一段时间,学他说话和动作也成了一种流行的时尚。

也许青春的成长里,对于性别的取向,没有严格的界限,只是一种对生命纯洁和美好的无限向往之情。

不仅仅是贾宝玉和秦钟如此,包括薛蟠及所有的孩子,都有同样的认知,——先前学堂中本有几个面貌较好的少年与薛蟠交好,如金荣、香怜、玉爱,此时大家又见了秦宝这样神仙一般的人物,大都也有几分缱绻羡爱:

每日一入学中,四处各坐,却八目勾留,或设言托意,或咏桑寓柳,谣以心照,却外面自为避人眼目。不料又有几个滑贼看出形影来,都背后挤眉弄眼,或咳嗽扬声。

这些语言,作者虽写得含蓄,却处处显出些暧昧的味道。好像有一种欲说还羞的情感在其中。人的青春年少时期,对于性的追求,正处于一种懵懂的状态。

也许有些人会这样认为:当时这一群孩子是不是有些心理变态,为什么会对男孩子产生这样的情感?究其理由,一是当时学堂里本也只有男孩子,没有女孩子参与,所以对于有点女性表现的男孩子,就会被众多的孩子所亲睐。二是人处于青春年少时,性格有许多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也包括对性的好奇和探索。

所以当那个滑贼金荣见香怜与秦钟单独在一起时,便认为二人有“龙阳”之好,就直白地说到性的问题上去了。以至于后来的争吵打架无可避免地发生了。

挑起战争的人,并非是秦钟、金荣、及香怜几人。而是另有其人:

“原来这人名唤贾蔷,亦系宁府中之正派玄孙,父母早亡,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如今长了十六岁,比贾蓉生得还风流俊俏。……

这贾蔷外相既美,内性又聪明,虽然应名来上学,亦不过虚掩眼目而已。仍是斗鸡走狗,赏花玩柳。总恃上有贾珍溺爱,下有贾蓉匡助,因此族人谁敢来触逆于他。他既和贾蓉最好,今见有人欺负秦钟,如何肯依?如今自己要挺身出来抱不平,心中却忖度一番,想道:‘金荣贾瑞一干人,都是薛大叔的相知,向日我又与薛大叔相好,倘或我一出头,他们告诉了老薛,我们岂不伤和气?待要不管,如此谣言,说的大家没趣。如今何不用计制伏,又止息口声,又伤不了脸面。’想毕,也装作出小恭,走至外面,悄悄的把跟宝玉的书童名唤茗烟者唤到身边,如此这般,调拨他几句。”

读了这两段内容,我才知道在这个学堂里,最聪明,最懂得政治的孩子就是贾蔷。首先他已经看明白了在这一群孩子里的帮派结构,而哪一派,他都不想得罪。然在潜意识里,他是倾向于秦钟一边的,因为秦钟是贾蓉的小舅子。但他也懂得处世的圆滑,——大凡聪明的人处世,总是审世度势。在面对两方争执时,为明哲保身,最好的办法就是保持中立或沉默,否则当自己一说话,无论理由正确与否,人的立场就会立即让自己陷入政治的站队之中。

但贾蔷又不心甘,所以自己假装局外之人,走出学堂,立即挑唆了贾宝玉的下人茗烟参与进去。于是这一场打闹就正式开始了。

有时候我总觉得贾蔷这人太过于世故和阴险,一个十几岁的青春少年,为何有这样的城府呢?

人的生活经历让他变得成熟和圆滑。贾蔷从小没父母,依附于贾珍生活,加之自己又生得俊俏,不可避免地与贾珍父子之间有某种见不得光的关系:

“宁府中人多口杂,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专能造言诽谤主人,因此又有什么小人诟谇谣诼之辞。贾珍想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与房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己立门户过去了。”

所以贾蔷要在贾府中好好地生活下去,就得提前学会与权力周旋;也得学会怎样在人与人之间做到左右逢源。他过早地成熟,正是一种适应现实环境的不得已行为。——“如果不是为生活所迫,谁愿把自己逼得一身才华。”也许此句话用在贾蔷身上,倒是有一种反讽的实在意义。

秋水翁说「红楼梦」(10)青春是永不褪色的风景

那茗烟仗着贾宝玉的威信进入学堂,一阵咒爹日娘的叫骂,又一阵噼里啪啦乱打,直把一场闹剧推向了高潮:

“这茗烟乃是宝玉第一个得用的,且又年轻不谙世事,如今听贾蔷说金荣如此欺负秦钟,连他爷宝玉都干连在内,不给他个利害,下次越发狂纵难制了。这茗烟无故就要欺压人的,如今得了这个信,又有贾蔷助着,便一头进来找金荣,也不叫金相公了,只说‘姓金的,你是什么东西!’……

金荣此时随手抓了一根毛竹大板在手,地狭人多,那里经得舞动长板。茗烟早吃了一下,乱嚷:‘你们还不来动手!’宝玉还有三个小厮:一名锄药,一名扫红,一名墨雨。这三个岂有不淘气的,一齐乱嚷:‘小妇养的!动了兵器了!’墨雨遂掇起一根门闩,扫红、锄药手中都是马鞭子,蜂拥而上。贾瑞急的拦一回这个,劝一回那个,谁听他的话,肆行大闹。众顽童也有趁势帮着打太平拳助乐的,也有胆小藏在一边的,也有直立在桌上拍着手儿乱笑,喝着声儿叫打的。登时间鼎沸起来。”

列位,细细品读这些文字,是不是有捧腹之态?作者借助文字的魅力,把一群孩子的叫骂、打闹及各种乱的景象写得生动具体,仿佛你自己也参与其中,你看着他们的动作,听着他们的吵闹,你也在一边加油鼓劲,——手心捏着汗,心理憋着气。

这种感觉,往往使我产生另一种错觉,仿佛又读着《水浒传》“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那场景来:

“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鼻子上,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郑屠挣不起来,那把尖刀也丢在一边,口里只叫:‘打得好!’鲁达骂道:‘直娘贼!还敢应口!’提起拳头来就眼眶际眉梢只一拳,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红的、黑的、紫的都绽将出来。

郑屠当不过,讨饶。鲁达喝道:“咄!你是个破落户!若只和俺硬到底,洒家倒饶了你!你如今对俺讨饶,洒家偏不饶你!”又只一拳,太阳上正着,却似做了一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

有一种解恨,也有一种痛快淋漓的感受。这些文学艺术的大师们,简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通过文字能把一场吵闹和打架写得如此精彩!如此动人心弦!又如此让人爱不罢手!只恨自己晚生几百年,不能与大师们互诉文字之缘分,实在是人生的遗憾!

秋水翁说「红楼梦」(10)青春是永不褪色的风景

在这一回里,我从文字里似乎又找回了自己的青春,在那一场教室的闹剧里,过去的美好情景就在面前上演着。青春的热血沸腾,和最易受到外在力量感染的激情,仿佛让我又触到生命里那种纯洁的东西,尽管在经历了几十年人生的洗磨后,仍然让人心潮澎湃:

所以青春是美好的!青春是生命中永不褪色风景

2021年7月17日于西岭雪山

秋水翁说「红楼梦」(10)青春是永不褪色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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