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史记·游侠列传序》提到:“韩子曰:‘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二者皆讥。”司马迁固然没有说错,但却不够全面,韩非子所讥讽的不仅仅是儒生与群侠,还包括言谈者、患御者与商工之民,这三种人与儒生、群侠合起来称为五蠹,意思就是五种蛀虫,都是韩非子所斥责批评的对象。韩非子为什么要大张旗鼓的斥责这五种人呢?这与他的法治思想和法制主张有关。
韩非子
守株待兔是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的一个寓言故事,指出了看待问题要与时俱进、不能沉溺于过去旧有的经验,这种观点可以说已经具备了唯物史观的思想。实际上,这个故事就出自于《韩非子·五蠹》,韩非子创作这个寓言故事,其目的是驳斥那些一味崇拜古人、效法圣人的思想。《五蠹》原文提到:
然则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
韩非子认为,那些整天鼓吹尧舜禹汤的人,其实就是冥顽不灵之徒,跟守株待兔的农夫没有区别。韩非子为什么要这么说?其根源就在于他所倡导的法治思想。
守株待兔
自武王伐纣之后,周公制礼作乐,采用的是“以礼治国”,但礼只针对贵族而言,并且许多是非标准都是模棱两可的。韩非子认为,在新的社会环境下,礼治已经不符合历史潮流了,应该由法治取而代之。
虽然文中没有明确提到反对礼治,但“先王之政”无疑就是指传统的礼治,这就是《五蠹》一文中开章名义表达的观点。
韩非子这种观点,具备一定的客观性与很大的进步性,但难免也有些矫枉过正,世道之变,在于循序渐进,妄图一口气吃个大胖子,把固有的思想和制度全部打破,这种行为固然畅快淋漓,但无异于揠苗助长,很可能会得不偿失。
春秋时,百家争鸣,但当时真正影响力最大的只有儒墨两家,并称两大显学。儒墨两家的许多观点都大异其趣,但也都强调一点:仁爱。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墨子提倡“兼爱”,儒墨皆打着“先王”“先圣”的旗号,认为只需要仁爱就能感化一切,治理国家,而不需要刑罚,这才是韩非子所反对的现象。
“兼爱”提倡者墨家创始人墨子
许多人都认为韩非子,主张依法治国,反对儒家、反对儒家的仁政,二者之间是完全对立的,实则不然,韩非子所反对的,只是“不主张依法治国”这件事,如果说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君王能保持仁慈,这也是韩非子所赞赏的。其中,韩非子举了以下例子:
司寇行刑,君为之不举乐;闻死刑之报,君为流涕。……夫垂泣不欲刑者,仁也;然而不可不刑者,法也。先王胜其法,不听其泣,则仁之不可以为治亦明矣。
这里的观点已经非常明确了,因为死刑而感动哀伤,这是君王的仁慈之心,但不能因为这样的仁慈之心,就不执行死刑了,这就是法治。
韩非这种思想,到今天仍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正如如今仍然很流行的围绕“情有可原”与“罪无可恕”展开的讨论,法是一种准则,制定了就必须人人遵守,若人人皆因“情”而乱“法”,那法之尊严何在?面对有争议的事件,我们应该讨论的不是法令应不应该执行,而是法令本身是否有改善的空间。
性恶论是有荀子倡导并发扬的,作为荀子的得意门生,韩非子也继承了这种观点,但韩非子的性恶论比荀子更加彻底。韩非子曾说:夫以妻之近及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即认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都不值得信任。
性恶论倡导者、韩非子之师荀子
而韩非子之所以会彻底地倡导性恶论,目的也是为自己的法制主张做铺垫,既然所有人性都偏恶,如果任由这些恶横行无忌,那岂不是天下大乱,永无宁日了?该如何解决呢?韩非子的思路很简单,《五蠹》原文提到:
且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
在这里,韩非子又一次站在了与儒家相反的立场上,他认为民众是不会感怀于所谓的“义”的,而“义”正是儒家的主张。就拿孔子来说,孔子作为儒家圣人,依然要臣服于鲁哀公,鲁哀公并不是儒家心目中的仁义之君,所以孔子并非臣服于鲁哀公的仁义,而是屈服于鲁哀公的权势。
既然连儒家圣人都要臣服于势,那普通民众更不用多少了吧?纵然是人性本恶,但只要有那么一种权势、威势存在,能够使这些恶臣服,那所有问题都解决了,那么这种威势是什么呢?很显然,就是法制。
儒家圣人孔子
按照今人普遍的观点,人性本身是不存在善恶这个概念的,所谓的善恶皆是后天所加,但韩非子这种立足于性恶论而推导出的法制主张,依然值得肯定,怙恶不悛者众,唯有刑与罚能约束。
思路已然清晰,那么在这种思路的指导下,该如何具体实施呢?关于这一点,仔细分析《五蠹》原文,我们可以认为,韩非子的法制主张主要围绕两个字来展开,那就是“赏”与“罚”。
韩非子大力倡导“罚”,他认为父母的慈爱也罢,乡邻的行动也罢,师长的智慧也罢,这些东西都是值得肯定的,但也都无法改善人本性中的恶,唯一能起到效果的,就是严苛的刑罚:
故父母之爱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严刑者,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
简单来说,就是所谓的仁义道德都不足为恃,唯有严刑,才能治本,这便是“罚”,并且有罚必从重,这样才能使人畏惧。当然了,有罚必有赏,对有功者、有益者必须加以赏赐,才能使人奋勇争先,同样的,赏赐也应该厚重,才能与严苛的刑罚形成对比。
韩非子观点:严刑重赏
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还明确提出了一个观点: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意即无论是罚还是赏,一旦制定了,就不要轻易更改,这样才能让民众广泛遵守,保持法制的权威性。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子为何斥责五蠹?答案就在这句话中,儒家讲究仁义礼孝,这些东西本身固然没错,但他们只是一种德行操守,不能凌驾于法之上,韩非子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
大意是一个士兵在战场上三次作战都逃跑了,孔子问他为什么逃跑,他回答说父亲年老,怕自己死了之后没人给父亲养老。孔子认为这个人很具有孝道,于是推举给他升了官。很明显,孔子这种做法就属于本末倒置,因为推崇“孝”,而罔顾“法”,让原本有罪之人不但没受到惩罚,反而获得了奖赏,儒以文乱法,就是指的这种情况,儒生们长篇大论鼓吹先王之道,指责当时之律法,实为国家之不幸。
同样的,群侠以私剑养,逞个人之勇武,好勇斗狠,藐视国家之禁律;言谈者(纵横家),满口谎言,捏造事实,以宣扬自己的主张,不顾国家利益;患御者(近臣、门客)集聚一堂,依附于权贵之家,为了自身的安稳,躲避为国家做贡献的义务;商工民铸造低劣物品,投机倒把,以次充好聚敛财务,谋夺农民之财。这四种人,与儒生一样,都是国家的蛀虫,只有除掉他们,才能解决国家日益衰落的根源。
言谈者(纵横家)
那应该如何合理地斥退五蠹呢?韩非子给出了他自己的答案:
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王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
总结起来就八个字:离法者罪,犯禁者诛。
观《五蠹》之文,这是一篇韩非子用来表达态度、申明立场的文章,文中不仅仅是一般人认为的“只提出问题”,还给出了“如何解决问题”的方案。总的来说,韩非子实则对事不对人,他所斥责的并非五蠹本身,而是五蠹“离法犯禁”的行为,斥退了这五种人,那这些行为自然也就没有了。名为五蠹,实则只有一蠹:所有离法犯禁的人。
参考文献
《韩非子》
《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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